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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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蓄电池,是全球绿色能源转型的核心驱动力,对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至关重要。本文对蓄电池电池海关归类、监管要求进行梳理,助力中国新质生产力畅通出海。
新能源汽车
低空经济
01
蓄电池海关归类
蓄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质四大部分组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区分不同正负极材料、电荷载体和用途,归入8507项下相应子目。
铅酸蓄电池
正极为二氧化铅,负极为金属铅,电解质为稀硫酸溶液,能量密度较低,一般用于短途代步的电动车和燃油汽车启动电池,根据用途归入税则号列85071000(用于启动活塞式发动机)或85072000(其他用途)。
镍镉蓄电池
正极为氢氧化镍,负极为金属镉,电解质为氢氧化钾溶液,能量密度和成本介于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之间,可输出瞬间高功率,主要用于飞机启动和应急电源及电动工具、玩具电源等,《税则》中具体列名归入85073000。
镍氢蓄电池
正极为氢氧化亚镍,负极为金属氢化物,电解质为氢氧化钾溶液,镍镉蓄电池的升级版,能量密度较高,主要用于消费电子电源和部分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电池,《税则》中具体列名归入85075000。
锂离子蓄电池
目前应用最广泛、市场份额最大的蓄电池,其特点为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流动充放电,广泛用于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高端装备与新型领域中,当前市场主流按不同正极材料分为磷酸铁锂、三元锂、钴酸锂、锰酸锂电池等,《税则》中具体列名归入85076000。
钒液流电池(全钒氧化还原液流电池)
是一种基于钒离子氧化还原反应的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属于液流电池技术路线,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储能与电网调峰领域,《税则》中具体列名归入85078030。
固态电池
使用固体电解质来替代传统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和隔膜,实现离子传输和电荷储存,对比当前主流液态电解质电池,其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均实现跨越式增长,被誉为“终极电池”。当前,固态电池在《税则》中没有具体列名号列,其主流路线为锂离子和纳离子电荷载体,其中锂离子固态电池按锂电池归入85076000,钠离子固态电池按其他电池归入85078090。
固液电池(半固态电池)
同时拥有固态电解质和液态电解质的电池,其归类原则与固态电池一致,区分不同的电荷载体,锂离子固液电池归入85076000,钠离子固液电池按其他电池归入85078090。
02
蓄电池进出口监管要求
《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已取消了铅酸蓄电池(85071000、85072000)、镍镉蓄电池(85073000)、镍氢蓄电池(85075000)、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30)、钒液流电池(85078030)、其他蓄电池(85078090)相关海关编码的监管条件“A”,自2021年6月10日起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因此,上述蓄电池相关的HS编码均已没有检验监管条件,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但是,85076000项下部分蓄电池仍有进口商品检验要求,请注意规范申报。
虽然部分蓄电池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但蓄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仍须对包装进行使用鉴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Ⅰ
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
出口锂离子电池联合国编号主要为3480(3481、3536为安装在设备或货运单元中的锂离子电池组,不予赘述),运输名称为“锂离子蓄电池(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危险货物类别属于第9类,采用II类及以上包装,特殊规定为188\230\310\348\376\377\384\387,包装导则为P903\P908\P909\P910\P911\LP903\LP904\LP905\LP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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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
铅酸蓄电池联合国编号主要为2794,运输名称为“电池,湿的,装有酸液,蓄电的”;而镍镉蓄电池联合国编号主要为2795,运输名称为“电池,湿的,装有碱液,蓄电的”。两者危险类别均为第8类,特殊规定为295,包装导则为P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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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
镍氢蓄电池联合国编号主要为3496,运输名称为“电池,含镍和金属氢化物”,危险类别为第9类,特殊规定为117/963,包装导则为SP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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