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1月份,互联网金融被写入十三五规划,可见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模式创新在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地位。而在刚刚过去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两次提及互联网金融。由此可见,如何将互联网金融从提议到落实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同时更是探索的过程。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细分领域的众筹,以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众筹行业的蓬勃和发展成为互联网金融落地实施的主要路径。
从市场上来看,民间资本竞相涌入的孵化器和创业大赛可谓是博足了眼球,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孵化器孵化场地总面积近8000万平方米,孵化服务人员超过3万人,在孵企业超过10万家,累计毕业企业超过6万家,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80万个。如此惊人的数据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思路符合市场化经济发展的需求。众筹行业草根的崛起和电商巨头的涌入催生行业新裂变。从地方上来看,地方创业创新基金因为政府牵头可以有效扶持当地企业,也是未来互联网金融落地的看点。
孵化器大致可分为四类:
其一是由政府或非盈利团体主办;
其二是由大学主办;
其三是私营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主办;
其四是由政府或基金会等非盈利团体出资、由私人经营的复合型孵化器,各主办方分别获得各自利益。
目前,孵化器和众筹空间的构建主体大多是企业,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各类以遴选和培育优质创业项目为宗旨的创新创业大赛变得越来越多,成为当地优化创业环境的亮点。但这些创业大赛需要政府的统筹协调与规划,并对大赛遴选出的优质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或财税支持。
对于不同产业结构的地区,可以建立细分垂直行业的众创空间,这种行业集聚化的众创空间可以发挥产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减少不同行业间区别性配置的成本。另外,这类孵化器能够扎实的把具有地方性特色或带有政府倾向性的产业扎实地发展起来,营造出品牌性的产业氛围。

同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地方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
专业股权投资基金与政府产业基金合作,可以有针对性的投资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发挥示范作用,有效的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并加快“双创”支撑平台建设。目前政府创业创新基金虽然较之前两年有了一定的增长,根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21,834.47亿元。2015年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为297支,基金规模15,089.96亿人民币,分别是2013年引导金数量和基金规模的2.83倍和5.24倍。
互联网金融的大势已经确立,有效调动民间资本是互联网金融落地实施的有效保证,但传统的天使投资以及VC、PE偏保守和谨慎,创新创业企业的资金比较稀缺,如果专业机构和政府合作成立基金,将会有效的培养当地创业企业。但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设置基金要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比较关注当地是否能产生有资本价值的项目,这里就需要政府和创投机构进行一定的协商。
另外,政府引导基金应加大对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的出资安排,鼓励支持更多的资本管理团队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努力将地方培养成十三五规划中,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投资基金高地。
此外,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可以在发起设立创业(天使)投资基金时承诺,在天使人投资基金有收益时,政府引导基金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奖励其他出资人,通过让利,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创业投资。
全国各地正兴起新一轮设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热潮。但根据此前几年的实践,政府引导基金还存在市场机制运行不畅,在项目筛选能力、投资策略限制、投后管理、激励机制等多方面还有诸多问题,亟待破解。
股权众筹已成为互联网
金融发展较快的细分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筹建负责人众筹金融智库创始人杨东教授表示,2015年毫无疑问是股权众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世界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世界瞩目的JOBSACTTitleIII;中国国内,国家高瞻远瞩,吹响了“双创”的号角。经过了去年的股权众筹发展日益规范。2015年,国家相继出台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有文件或草案,对行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6,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逻辑基本如下。按照十八大五中全会的精神,以股权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仍将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在此带动下,地方政府鼓励创新的力度会加强,地方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将会促使“四众”融合的新业态会出现。众筹是“四众”的核心,随着众筹的发展,很有可能很出现其他的四众平台,众筹和众创、众包、众服的平台将会融合,建立起一个以“四众”为核心的“四众”生态体系。
另外,区块链技术将随着股权众筹的发展得到更大应用,股权众筹具有鲜明互联网基因,需要相配套的技术满足高效、低成本、可信的要求,有后现代技术色彩的区块链在可以股权登记、风险控制、信用纪录等方面配合。
股权众筹是创业金融核心
杨东教授表示,股权众筹是创业金融核心,是确保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简单来说,互联网+金融实际上就是众筹金融,是未来直接融资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就是这个大趋势背景之下中国的必然阶段,所以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形成一个完整、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是目前中国所面临大的环境。
股权众筹的大发展需要制度的有效供给,杨东教授认为有两大核心,监管和投资者教育。另外,还要讲股权众筹区别与传统的非法集资以及伪众筹。共同抵制伪众筹,严格区分众筹与非法集资,是完善行业发展的必要路径。
股权类众筹存在的的法律风险可能涉及的犯罪是非法集资犯罪(广义的非法集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把虚假发行股份、擅自发行股份归入非法集资犯罪大概念中界定)中的擅自发行股份犯罪,该罪有两红线不能碰,一是公开(不限制人数,因为涉及不特定人),二是超过200人(虽然有些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超过200人,但是特殊原因造成,原则上不允许突破)。
在杨东看来,股权众筹足以重构现有金融模式,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层次。传统融资模式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解决,股权众筹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一矛盾:一方面,股权众筹能够向社会公众募集闲置资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从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投资额度较小,风险较为分散,因此也解决了投资者保护的难题。
互联网技术、特别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技术的相关应用,大大降低了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的融资成本和监管成本,从而实现了保护投资者和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的平衡,是一种能够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低成本融资模式。
互联网经过了去年爆发式的增长,尤其是P2P平台出现了系列风险事件之后,股权众筹作为如同股份股份公司同样伟大的制度发明更加承担了经济发展的重任,并且将会在逐渐完善的金融监管中出现取得长足和健康的发展。
本文源自众筹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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