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很多车友问小编:
听说公路通行费发票开始算钱了?100块高速发票价值3元?
在这里,小编统一回复大家:这笔钱,个人无法变现,需要交给物流公司或者其他的企业来获得哦。
关注税收政策的车友都知道,今年4月底,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达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这个政策呢,主要包含两部分:
一部分是长期使用的营改增政策;
另一部分算是暂行的政策(含公路收费等)。
. 什么是“营改增”?
顾名思义: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最大利好是减少重复纳税。
服装店老板花了100元从厂家那儿买了一件衣服;后来,小明又以150元的价格从店里买走了这件衣服。这个过程中,服装店老板已经交了一次税,“营改增”后,小明只需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
先说个好消息,根据要求,本月起,省内各条高速的收费站都已陆续启用“营改增”车辆通行费发票咯。
旧版:地税局监制
新版:国税局监制
(图片源自:浙江沪杭甬)
另根据通知要求,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性运输支出)的费用可拿通行费发票直接抵扣(不含财政票据)。个人(私家车)目前还不能抵扣。
抵扣公式: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注明的金额÷(1+3%)×3%
虽然该政策现在只是试运行,但如果继续施行,无疑对于司机来说是个利好政策!
国家税务局表示,此次“营改增”涉及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减税力度空前。
避免重复交税,交税金额透明,不但利于企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对个人而言也是一件极好的事。
买房过程中重复缴纳的营业税就减了不少哦。
综合:人民网、奔奔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