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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创好政策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每人每月可获补贴200元

亳创好政策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每人每月可获补贴200元 亳创青年创客空间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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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一、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亳人社发(2019) 28号)。





















二、政策内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资金从优先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不足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充。





















三、享受对象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四、申请条件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简称“贫困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可申请享受该补贴。




















五、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六、办理途径





















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8-5132279


编辑 | 张峰嘉

校稿 | 马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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