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文件:关于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在本市试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还不是很了解这个政策?
没关系~
有贴心的i常熟小编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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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共济给正常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1
共济发起人满足条件: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达到3000元的参保人员,
每年可将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资金划转给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
年度划转限额为5000元。
2
家庭成员可接受一个或多个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接受共济后的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
3
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结转、继承等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接受共济的家庭成员为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的
其共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接受共济的家庭成员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的
其共济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结付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共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结束后,按规定继续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家庭成员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绑定或撤销,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据人社局介绍,目前系统正在建设中,大概一个多月后可以落地实施,敬请期待哦
真是个惠民的好消息
大家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爸妈
或者身边的朋友
让更多的人都知道这个好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