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崭新的一周,相信关注直播行业资讯的朋友都被“直播打野”这则新闻刷了屏,小编也挺意外的。虽说直播的门槛低,可是触犯法律的事情,大家还是不要直播的好。。。。。。
SELECTION 直播打野

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据3月12日《新京报》)。


直播平台上,有人直播”打野“
捕捉、虐待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主播们竟然堂而皇之地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推送,使我们不得不惊叹这些“直播经济”追求者的利令智昏和胆大包天。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国家林业局在获悉消息后表示“必须严厉打击涉嫌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嫌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各类直播平台打野直播!”,“直播打野”必然受到法律的严处。
法治时代,“直播打野”堪称一起网络突出事件,其中不乏罔顾、挑衅法律底线的嫌疑,也必定刺痛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存在教唆仿效的潜在危害。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直播打野”绝对不是网络突发事件。记者搜索“打野”、“怼洞”等关键词,在虎牙、斗鱼、熊猫等直播平台上均能看到相关直播,说明此类直播由来已久。有网友表示曾多次向相关平台举报“打野直播”情况,但平台未给出有效反馈,该类直播偶尔会被平台中断,但并不影响主播的活跃。以上种种,都无形中在给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的监管责任、监管能力和监管效果打差评。

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建立了直播内容“先审后发”“违法必报”制度,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直播服务使用者“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实质上是确立了“违法信息平台担责”机制,完全切合“强化平台责任,封堵违法违规信息”的公众呼声。
“直播打野”畅行无阻,是对直播平台监管责任和技术能力的一次考评。这说明,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在执行法律规定上仍然表现出漫不经心、反应迟钝、敷衍了事、律己不严的态度,这是不能容忍的。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不能成为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途径,不能有损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这是法治时代的要求,也是社会共识。因此,职能部门必须让“平台担责”发威,加大对平台失职失责失察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平台强化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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