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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点评] 格力举报奥克斯,两家公司的法务水平差距有点大 / 从格力大战奥克斯事件中发现行业协会服务行业的机会

[市场点评] 格力举报奥克斯,两家公司的法务水平差距有点大 / 从格力大战奥克斯事件中发现行业协会服务行业的机会 中国电源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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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朋友们,骄阳似火又将进入炎热的盛夏喽,您猜怎么着?空调又要热卖了!又值“京东618”,牛牛似乎已经嗅到空气中夹杂着氟利昴的硝烟味道了。然而,情况远超牛牛的想像呀,就在6月10日下午,格力在其官微上贴出一张《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牛牛真是牛皮疙瘩掉一地,还有这种操作?举报大意是“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大。”通俗的说就是空调上贴的能耗标签与实际用电能耗不一致,“写得少,用得多”。

(能效等级图例)

回顾牛生,几年来从“一晚一度电”“永远是小偷”的美的到小米、奥克斯等行业内企业几乎被格力怼了个遍啊。为什么写这些呢,牛牛可不是想被怼,只是给大家介绍一下背景情况,下面才是重点哦

看了半天企业打架,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吃瓜群众轮番出场,却鲜有行业协会的身影,作为社会组织的服务者牛牛我心有不甘呐,我要把自己摆进去,看看我们行业协会在这次事件中能做些什么。来来来,咱们逐条梳理一下本次事件所涉及到的问题以及行业协会在解决此类事件中面临的机会:

       一、格力为消费者维权举报,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是否具备举报资格

     此次举报的缘起是有消费者反映奥克斯空调费电,但又无力去第三方检测(费钱),于是向格力反映(且不论消费者放着监管部门不用却向格力反映的合理性),格力凭借专业能力自己检测了一遍,又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后,奋而举报。但带来的问题是,对方质疑格力同为市场竞争主体,作为利益相关方能否代表消费者对竞争对手进行举报,质疑似乎也听起来很有道理。

      牛牛也傻傻分不清,如果能有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业组织从这个角度为大家分析一下,应该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的一次很好宣传。同时,作为行业协会也应出面帮助消费者厘清其中的关系。有人会问,为什么行业协会要帮助消费者,消费者又不是我们的会员。牛牛以为,一个行业的存在一定依赖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了消费才会有市场竞争,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因此,行业协会服务行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就是为消费者服务的一种体现,没有消费者的参与行业就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二、行业自律在行业内企业市场竞争中发挥的作用

       相信上述两家企业或被格力怼过的企业应该同属相关行业协会,有的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家行业协会的会员名单上。行业自律是行业协会的首要业务内容,是一个行业协会生存的重要条件。行业自律保证一个行业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从而才能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空调行业已是一片“红海”竞争惨烈,行业协会更应发挥其行业自律功能,直面会员企业间不当竞争行为发挥矛盾调处、强化自律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牛牛认为行业协会应对此类事件做法统共分三步。第一步“查”,组成矛盾调处小组全方位查明事实;第二步“谈”,出面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谈判,矛盾就怕见面,各说各话只会把问题越搞越复杂,中美贸易摩擦都能谈,何况咱自己的会员企业呢;第三步“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业协会章程就是会员在行业协会内达成的基本共识,也是会员行为的根本遵循,通过以上第一、二步行业协会应基本触及真相,了解到企业诉求,即可结合协会章程及自律公约,对涉事企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对于明显违背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应当表明行业协会的态度,代表行业发声,对于破坏行业秩序的企业应当予以惩戒,使遵守自律公约的会员权益得以保障,也间接保护的消费者的利益。千万别象几年前有家行业协会说“据抽检数据显示我国的XX商品99%都是合格的”,结果群众问“我不管你99%合格的,请你告诉我那1%都是谁,”结果他说“不能说,这是商业秘密”,吼吼,这个锅牛牛不背!

       三、表象之下的知识产权之争

       此次格力举报奥克斯并非两家企业首次交恶。早在2017年双方就因为奥克斯侵犯格力知识产权一案正面交锋,结果法院判令奥克斯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格力虽然胜诉,被侵犯知识产权这个槛恐怕永远也迈不过去。知识产权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核心竞争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也是无数中国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也可以说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也要迈过知识产权这道槛。在这上问题上除了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政策保护知识产权以外,更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氛围,行业协会更应抓住难得的机会宣传知识产权于国家、于百姓生活的重要性,帮助消费者认识什么是好的企业、好的产品和好的服务。

好了,就说到这吧,牛牛的见识有限只能想到这些,不管此次事件是在空调销售高峰来临前企业进行的一次“炒作”行为,还是领先者对追赶者的一次打压行为,相信更专业的你们能透过此次事件看到更多机遇,牛牛想表达的是,行业协会一直认为自己不受重视,处在“灯火阑珊处”,但我们不能甘于沉寂呀,我们要发现机会主动参与到热点事件中,善于造势、借势发出属于行业协会的声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话不多说,牛牛要去看看还有什么热点可以蹭。




格力举报奥克斯,两家公司的法务水平差距有点大


6月到了,比天气热得更快的是两家降暑利器——空调生产商的互怼,这两家对簿公堂十几次的公司,这次又是谁占上风?

6月10日,格力电器发布官方微博,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随后奥克斯也在微博上回应,称这是诋毁,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拟提起诉讼。同日,格力已经曝光了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也已表示关注。

吃瓜群众看着热闹,而援手君则要给大家揭开这两家公司互掐背后,他们忙碌的法务部门,还有两家公司法务的水平差距。

首先看格力的举报信:

所以这封举报信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师出有名,同时站在了国家政策、消费者利益、行业利益这一侧,这是战略中最聪明的做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那么在这背后,格力的法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呢?

1、风险评估

公开举报的风险主要有两个:一是举报内容如果不属实,将会有民事、刑事风险,同时,也会损害自己品牌形象。二是公开举报时,即使内容属实,也会因为具体的语言表达而被诉侵权、损害商誉要求赔偿。

要避免举报内容不属实的风险,那就需要——取证。

2、客观取证

格力举报奥克斯部分产品标称的能效值与实际不符,按照诉讼证据的标准,应该用公证购买的方式到比较大的第三方商户比如京东、购买奥克斯相应型号的空调,送货到有国家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由其直接对公证购买的产品进行拆封检验。

同一型号的产品可以购买两个,一个检验,一个由公证处封存,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公证购买的原因是留存市场上公开销售产品的证据,不能让对手用专门用于检验的特供机蒙混过关。

从后续格力公布的信息来看,这一步已经完美地完成了。

而要避免因为表述而导致被诉侵权、要求赔偿、损害商誉的风险,就需要——审查文案。

3、审核文案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都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法律责任的条款,为避免此类风险,法务部会对文案进行审查,比如是否合法、是否真实、是否夸大、有无侮辱性言辞等,从格力的举报信来看,这一步也完成得很好。

4、应对反击

格力的法务部还会对竞争对手的反击做一个预判,做相应的准备。

另一边,奥克斯的法务就有点晕头转向了,来看看它的回应:

奥克斯的这份声明,本该重点陈述的应该是:被举报的系列产品通过了哪些检验,今后还可以经得起任何正规第三方公司的检验,将会通过法律途径对格力的不实举报进行维权。

而奥克斯做的却是,给格力扣帽子,“诋毁”,并错误地将对方所说的“消费者向格力反馈奥克斯质量问题”,说成“消费者向格力举报奥克斯质量问题”,弄混了“反馈”和“举报”,之后“接受举报”的资格问题便无从谈起。

两份文件放在一起看,两家公司的法务水平便一目了然:

格力在举报信中,谈及国家政策、消费者反馈、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并最后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若查实了移交公安机关。

而奥克斯在回应中,未提及国家政策、质疑消费者的“举报”、未举出事实证据、也未提出法律依据,反倒是报警报得很快。

奥克斯的法务目前做了两件事:报警和发布回应,这两步都没有走好。

“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做法,去年有某药酒企业的跨省抓捕翻车事件,奥克斯这种“先报警、后起诉”的做法,不免让人联想是否又是想用地方保护主义做一次跨省。

实际上,奥克斯目前最想做的是维护消费者对自己品牌的信心,面对格力和董明珠这种带着聚光灯效果的举报,奥克斯的法务很难不乱手脚,报警的确是一个待选项。

奥克斯可能是想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来打乱格力的阵脚,也可以借此引导舆论方向。

但不同的是,去年的事件中,被抓的是一名普通医学硕士,普通企业主,而今年的当事人,即格力电器的法定代表人董明珠,她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根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董明珠,不是地方随便一个警局能跨省的。

也就是说,奥克斯报警这一做法,一方面在舆论上会重蹈某药酒的覆辙,另一方面,并起不到抓捕的效果,这是一个昏招、废招。

那么目前奥克斯应该怎么做呢?

援手君认为,应该迅速提起民事起诉,并申请法院出具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要求格力公司停止诋毁企业名誉和商品信誉,删除相关宣传内容。这个途径的可行性更强。

从证据上看,奥克斯的产品起码有政府部门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不然产品无法销售。同时,空调销售旺季即将到来,奥克斯公司很容易证明法院如果不发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其将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奥克斯取得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此外,奥克斯还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格力不正当竞争,要求政府制止格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政府对和谐稳定的重视,这也是有可能实现的。

说到底,奥克斯目前最最重要的,还是证明自己的产品合格,再进行反击,即民事诉讼、行政投诉或者刑事举报。

从目前格力公布的检验报告来说,格力的举报属实的把握应该是很大的,奥克斯的部分产品有可能的确不合格,那么如果是这样,奥克斯的法务部还能做什么呢?

其实还有一招就是“破罐子破摔”,找出证据证明格力的产品也有问题,这样消费者便不会再单向地从奥克斯流向格力,也能挽回部分损失。

最后,法律只是工具,企业经营如果不诚信,再高明的法务也会无能为力。

扩展阅读:

董明珠:某同行把我们的专利做成自己的产品

董明珠在经济人物访谈节目《品格》中称,“我们格力有一款空调,几年前就投放市场了。某同行天天来我这挖人,拿到了这款空调的技术,他知道我们这个技术比较保密,没有申请专利,就用它来申请专利然后起诉我们,而格力在他申请专利的前几年就有了这款产品,最终这个案子他败诉。”

2018年格力曾起诉奥克斯侵权索赔10亿元

去年4月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对格力电器诉奥克斯三件专利侵权纠纷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奥克斯向格力电器赔偿4600万元经济损失,这一判决金额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纪录。

其实格力与奥克斯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空调专利侵权上较劲。从2016年到2018年,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光胜诉就达12次之多。可见格力与奥克斯的积怨之深。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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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滑动显示更多

格力举报的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标准化法》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奥克斯称格力行为为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奥克斯向公安报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某公司获得格力技术后申请专利,反向起诉后败诉的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中信集团原董事长王军逝世,曾力推中国高尔夫发展与创新


北京时间6月11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中信集团原董事长王军昨晚去世,享年78岁。王军是前国家副主席王震之子,1941年4月11日出生于湖南,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即现在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毕业,曾任中信集团董事长、中国保利集团总经理与朝向管理集团董事长等职。

在高尔夫世界,王军也留下许多至今仍在流传的传奇事迹:一天打过97洞;一下午“打”走6个球僮;拒绝过老布什的两次球约;炒过荣智健推荐的球场设计师;被5届英国公开赛冠军得主彼得·汤姆森盛赞,“他是个高尔夫狂热分子!”;对球场草种如数家珍;他以中高协副理事长身份走访台湾,被当地媒体误认是大陆统战第一人。他还号召创立了中国高尔夫历史上诸多极有影响力的赛事,比如海峡杯、中国亚太高尔夫对抗赛和纯业余领域的信保杯;在他领导期间的朝向集团在中国设计建造了包括山钦湾在内的50余个高尔夫球场,管理了近20家高尔夫俱乐部,推动了中国高尔夫行业报告白皮书和高尔夫国际论坛。

2012年王军成为本刊《高尔夫大师》“大师与新锐”中国高尔夫年度人物评选上榜者。面对《高尔夫大师》独家采访,王军曾经开诚布公,讲述自己高尔夫生涯中最难忘的段子和对这个行业的深爱与不满……


你什么时候开始接触高尔夫?

那应该是1986年底。我之前一直爱运动,从小学就喜欢篮球,下课铃一响就抱着篮球往外冲。到了1984、85年的时候,因为身体情况很多运动就比较勉强了。80年代我去党校学习,大家课余时间都去跳舞,我对那东西也没兴趣,就买了个篮球一个人去投篮。警卫营的人看到了,每天下午来陪我打。打了几天刚进入状态,结果上篮时跟腱断裂。后来去医院做手术,说结节断了,治也没用,等伤口愈合就行了。腿肿了差不多一个月,篮球也不敢打了。但当时我比较胖,还是想找个合适的运动,那时中国刚有高尔夫,我认识的一些外籍朋友里有人打球,但真正流行的是网球,我也准备了装备。有一次我去北戴河,回来的时候蹭飞机回北京。他问我最近喜欢什么运动,我说可能会考虑在网球和高尔夫里选一样。他说,你别打网球了,学高尔夫吧,以后咱们一起打球。他问我有没有球杆,我说朋友送过我,就是还没开始学。

回来之后我动了念头,第一次下场是86年底,日本人在北京十三陵俱乐部组织一场比赛,全日空的社长为了邀请我去,送过来全套的衣服和鞋。那场球他们给我计的杆数我没记住,但要按自己算,怎么也得200多杆,毕竟之前从没练过球。打完觉得很丢人,就打算在高尔夫上下点工夫了。


那个时候想找个高尔夫教练不容易吧?

程军他们那批人还没从日本回来,只有张连伟[微博]在国内。那些驻北京商社的日本人偶尔指点我一下,我买了不少录像带,只能靠这些学球。那时教球的录像带也没有老虎,我看的都是尼克劳斯、帕尔默、大白鲨诺曼和法尔多之类的。那时在公司上班所以只能周末打球。一般每个周末我打四场,上午一场下午一场。最好成绩73杆,在日本打的,那里的球场短,比较简单。


很多人认为高尔夫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它改变了你么?

很多,可能我身边的人感受更深。我接任中信总经理后工作很忙,公司问题很多,心里特别烦。每到周五秘书就跟我说,有几个人邀请你周末去十三陵打球,时间已经订好了。连续几个礼拜过后我发现好多人其实是他去帮我约的。上班的时候我问他,我打球关你什么事,我没让你帮我联系,你就给我安排好了?他说,你周末打完球再上班的时候脾气好一点。

确实这东西会慢慢改变你,每个人都常常对自己不满意,要求上进,高尔夫会让你平和一点。它要求你自觉遵守规则,礼仪也很严格,这些在交往中很有用。看一个人打球,基本上就会让你对这个人有大致的了解。

那什么样行为的球友你最讨厌?

不守规矩的,慢的。


你打球很快?

现在我腿不好,打球慢了。以前最快的时候,不到三个小时我打了三场球。那是在河北的京都球场,好像天气预报说是42度,到了会所一看,一个打球的人都没有。前台的服务员说,今天这么热你怎么来了?我说那好,算我包场。从下午1点打到不到4点,我打完3个18洞。那天小费给得多,因为球僮抗不住,每9洞换一个人,我一共给了600块钱小费。


你打过一杆进洞么?

两次。第一次是在菲律宾,第二次是在北京的天下第一城。菲律宾那次很有意思,天都要黑了,我们打到第17洞,190码不到,左边有树和水,我跟球僮要4号铁,她递给一支5号木,我急着打就没找她换杆,结果打了个很大的左拉,球打到了左边的树枝弹了一下。当时我气得把球杆扔了,跟球僮说,你看我要4号铁你给我5号木,球僮根本没接话,跳起来喊:Hole in One!Hole in One!我想,这不是扯淡吗?怎么可能?结果几个球僮都在叫,我们开车过去,我的球真的在洞里。

1994年7月,你曾经以中高协副理事长的身份访问台湾,当时有当地媒体说你是入台统战第一人。有这回事么?

那都是他们炒作的,当时确实是大陆官员不能去,只能是公司身份的人去,所以被误会了。当时他们还说韩国和台湾断交是我在中间搞的,其实真的是误会。我在台湾倒是天天打球,台湾高尔夫发展得比较早,所以比大陆强太多了。不过当时我们的球员表现也可以,我带着张连伟和程军去台湾参加了当地的一场业余比赛,张连伟打第一,程军第三。


你曾经受邀去过白宫,和克林顿喝过咖啡,有机会和他聊过高尔夫么?

我和他见面一共没几分钟。但老布什跟我聊过一些,他给我讲过美国的青少年高尔夫慈善组织First Tee,还两次请我去他故乡的俱乐部打球。不过我都没去。

为什么会去朝向当董事长?

陈朝行(朝向集团总经理)劝了我好几次,但我有点顾虑:中信地产在朝向有股份,而且股份比较大。我后来提出来一个条件,如果我去的话,中信得让出来,不能占股份。他们有点犹豫,但我说必须坚持这个条件。理由有两个:第一,中信是个大企业,它必须做大事,这点小事是社会专业化分工,应该让专业的人去做,别影响了他们的精力。第二,从高尔夫上说,我的影响力比中信要大,没必要加上中信了。后来他们同意了,我就一不小心当上了朝向的董事长。


在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期间,你先后建立和收购了7家高尔夫球会,为什么会想要做球场?

最初想得很简单,就是要和国际接轨。还有一点就是,做公司的人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这对做生意有帮助,所以就想自己弄球场。而且和我打交道的很多公司都知道我喜欢打球,所以我出国打球看球场的机会也很多,最多一次我走了20天,去了新加坡、日本、美国、墨西哥加拿大5个国家16个城市打了12场球。看得多了,才会知道球场的好坏。

最好的球场不是人力可以达到的,是老天爷给的。我最喜欢的球场是美国的柏树点,那就是天生的好球场。但还有一点:如果没有好的设计师,就不能把天赋发挥出来。就拿我做山钦湾来说,最初是荣智健给我推荐的设计师,他有个误解,觉得设计球场他比我有经验,得听他的。他推荐的设计师也确实很认真,但他做的三个方案没有一个能让我满意。我想再努力他也跳不出自己思维的框架了,就决定换个设计师。当时我只是朝向集团的董事长,中信才是球场的老板,我就跟中信地产的人做了检讨,希望他们再花钱重新请更好的设计师。所以我们就找了Bill Coore。


你推动了高尔夫领域的很多创新,比如2007年开始的高尔夫国际论坛和2009年开始的行业报告《白皮书》,为什么会想到做这些事?

做白皮书的原因是我总去国外打球,别人介绍时说我是中国职业球员协会、现在叫球员委员会的主席,但别人一问中国高尔夫的情况,我就感觉说起来没底,官方和大家说的数字都不统一。要跟国际接轨,你至少要对自己的情况有所认识,所以我就建议朝向做这么一个行业报告。这东西美国已经有了,我想照人家的统计方式搬应该不难。白皮书创办到现在我很满意,但工作困难也很大,因为每个球场都不愿意公布自己的真实数字。

举办国际论坛是另一个原因:球场的好坏不光是本身的地理位置和设计,中国打球的人主要是事业有成的人士,球场的管理一定会影响大家对高尔夫的兴趣。比如草不好,打球的感觉就很差;球僮服务不好、俱乐部的管理不好,都会影响这个运动的发展。我去国外的球场,那些带我们打球的会员对自己的俱乐部都很自豪,我们得到的各项服务也都很周到,但我感觉中国很多俱乐部的会员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和价值。大部分球场工作人员都是为了钱,不太重视会员的感觉,有的球场会员甚至和管理者矛盾很大,我见过打架的打官司的, 有很多不正常的现象。

论坛讨论过高尔夫与环境的问题?

对,我们去年(2011年)研讨会主题就是讨论高尔夫到底是不是一个污染环境的坏东西,我们的很多官员和媒体在这方面都歪曲了高尔夫。高尔夫本身不会带来污染,球场不就是草和树么?污染是因为球场管理不当,我们做了统计,高尔夫用的农药化肥是庄稼地的三分之一,这是有详细科研统计的。而且,农民种地用的农药不讲究,高尔夫球场用的普遍要好一些,更环保,价格要比农用花费贵好几倍。还有就是用水问题,因为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城市都缺水,所以高尔夫的问题就被夸张了,有专家出来说一座球场要用五六百万吨水,这绝对是有意夸张,给高尔夫戴帽子。我们统计一个球场平均用水三四十万吨,而且很多大城市的球场都会去找污水处理厂签中水使用的合同,这其实对地下水也是保护。

白皮书里做了统计,中国球场的用水量是美国球场的1倍,农药化肥的用量是美国的1倍,这都是管理者们应该学习的地方。其实水浇多了、肥用多了对草不好,这点人家外国人确实比我们高明。但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东西,不是绝对的罪恶。在大兴京城球场,北京环保局每年花四个月去取水样,从没发现过超标,所以高尔夫污染的帽子扣得确实有点冤。

我倒是希望中国那些植物研究部门能更重视草的研发。这些年我们做球场从国外引进了不少草,据说一种草叫中华结缕草,耐阴耐旱防虫,不过第一年种下去是一坨一坨的,两年以后才能长好。为什么叫中华?就是因为人家把我们的草种拿出去改良做出来的,又可以做球场又可以做绿化。这些年我希望朝向的面能做得更大一点,在城市环境景观上东方园林做得比我们好。我们在博鳌和山钦湾试验了不少草种,希望能研究出来适合中国的、养护成本低的、环保的草。


你当了多年的政协委员,有没有想过为高尔夫做一项提案?

有,但根本没被受理。提案主要内容就是说对高尔夫不合理的税收这些,百分之二十多的营业税谁受得了?这么好的一个运动,非要跟什么黄色行业弄成一样。


在美国《Golf Inc》杂志发布的2012年世界高尔夫权力榜中,你排名第16位,超过了老虎·伍兹和麦克罗伊。你认为是什么让你拥有在高尔夫领域这样的影响力?

我不知道,要说推动一个国家的高尔夫事业发展,我没觉得自己做了很多,但我对这项运动只有热爱和投入。





吃瓜群众看着热闹,而援手君则要给大家揭开这两家公司互掐背后,他们忙碌的法务部门,还有两家公司法务的水平差距。

首先看格力的举报信:

所以这封举报信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师出有名,同时站在了国家政策、消费者利益、行业利益这一侧,这是战略中最聪明的做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那么在这背后,格力的法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呢?

1、风险评估

公开举报的风险主要有两个:一是举报内容如果不属实,将会有民事、刑事风险,同时,也会损害自己品牌形象。二是公开举报时,即使内容属实,也会因为具体的语言表达而被诉侵权、损害商誉要求赔偿。

要避免举报内容不属实的风险,那就需要——取证。

2、客观取证

格力举报奥克斯部分产品标称的能效值与实际不符,按照诉讼证据的标准,应该用公证购买的方式到比较大的第三方商户比如京东、购买奥克斯相应型号的空调,送货到有国家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由其直接对公证购买的产品进行拆封检验。

同一型号的产品可以购买两个,一个检验,一个由公证处封存,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公证购买的原因是留存市场上公开销售产品的证据,不能让对手用专门用于检验的特供机蒙混过关。

从后续格力公布的信息来看,这一步已经完美地完成了。

而要避免因为表述而导致被诉侵权、要求赔偿、损害商誉的风险,就需要——审查文案。

3、审核文案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都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法律责任的条款,为避免此类风险,法务部会对文案进行审查,比如是否合法、是否真实、是否夸大、有无侮辱性言辞等,从格力的举报信来看,这一步也完成得很好。

4、应对反击

格力的法务部还会对竞争对手的反击做一个预判,做相应的准备。

另一边,奥克斯的法务就有点晕头转向了,来看看它的回应:

奥克斯的这份声明,本该重点陈述的应该是:被举报的系列产品通过了哪些检验,今后还可以经得起任何正规第三方公司的检验,将会通过法律途径对格力的不实举报进行维权。

而奥克斯做的却是,给格力扣帽子,“诋毁”,并错误地将对方所说的“消费者向格力反馈奥克斯质量问题”,说成“消费者向格力举报奥克斯质量问题”,弄混了“反馈”和“举报”,之后“接受举报”的资格问题便无从谈起。

两份文件放在一起看,两家公司的法务水平便一目了然:

格力在举报信中,谈及国家政策、消费者反馈、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并最后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若查实了移交公安机关。

而奥克斯在回应中,未提及国家政策、质疑消费者的“举报”、未举出事实证据、也未提出法律依据,反倒是报警报得很快。

奥克斯的法务目前做了两件事:报警和发布回应,这两步都没有走好。

“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做法,去年有某药酒企业的跨省抓捕翻车事件,奥克斯这种“先报警、后起诉”的做法,不免让人联想是否又是想用地方保护主义做一次跨省。

实际上,奥克斯目前最想做的是维护消费者对自己品牌的信心,面对格力和董明珠这种带着聚光灯效果的举报,奥克斯的法务很难不乱手脚,报警的确是一个待选项。

奥克斯可能是想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来打乱格力的阵脚,也可以借此引导舆论方向。

但不同的是,去年的事件中,被抓的是一名普通医学硕士,普通企业主,而今年的当事人,即格力电器的法定代表人董明珠,她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根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董明珠,不是地方随便一个警局能跨省的。

也就是说,奥克斯报警这一做法,一方面在舆论上会重蹈某药酒的覆辙,另一方面,并起不到抓捕的效果,这是一个昏招、废招。

那么目前奥克斯应该怎么做呢?

援手君认为,应该迅速提起民事起诉,并申请法院出具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要求格力公司停止诋毁企业名誉和商品信誉,删除相关宣传内容。这个途径的可行性更强。

从证据上看,奥克斯的产品起码有政府部门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不然产品无法销售。同时,空调销售旺季即将到来,奥克斯公司很容易证明法院如果不发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其将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奥克斯取得诉前禁令和行为保全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此外,奥克斯还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格力不正当竞争,要求政府制止格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政府对和谐稳定的重视,这也是有可能实现的。

说到底,奥克斯目前最最重要的,还是证明自己的产品合格,再进行反击,即民事诉讼、行政投诉或者刑事举报。

从目前格力公布的检验报告来说,格力的举报属实的把握应该是很大的,奥克斯的部分产品有可能的确不合格,那么如果是这样,奥克斯的法务部还能做什么呢?

其实还有一招就是“破罐子破摔”,找出证据证明格力的产品也有问题,这样消费者便不会再单向地从奥克斯流向格力,也能挽回部分损失。

最后,法律只是工具,企业经营如果不诚信,再高明的法务也会无能为力。

扩展阅读:

董明珠:某同行把我们的专利做成自己的产品

董明珠在经济人物访谈节目《品格》中称,“我们格力有一款空调,几年前就投放市场了。某同行天天来我这挖人,拿到了这款空调的技术,他知道我们这个技术比较保密,没有申请专利,就用它来申请专利然后起诉我们,而格力在他申请专利的前几年就有了这款产品,最终这个案子他败诉。”

2018年格力曾起诉奥克斯侵权索赔10亿元

去年4月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对格力电器诉奥克斯三件专利侵权纠纷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奥克斯向格力电器赔偿4600万元经济损失,这一判决金额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纪录。

其实格力与奥克斯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空调专利侵权上较劲。从2016年到2018年,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光胜诉就达12次之多。可见格力与奥克斯的积怨之深。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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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举报的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标准化法》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奥克斯称格力行为为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奥克斯向公安报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某公司获得格力技术后申请专利,反向起诉后败诉的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hi 朋友们,骄阳似火又将进入炎热的盛夏喽,您猜怎么着?空调又要热卖了!又值“京东618”,牛牛似乎已经嗅到空气中夹杂着氟利昴的硝烟味道了。然而,情况远超牛牛的想像呀,就在6月10日下午,格力在其官微上贴出一张《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牛牛真是牛皮疙瘩掉一地,还有这种操作?举报大意是“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大。”通俗的说就是空调上贴的能耗标签与实际用电能耗不一致,“写得少,用得多”。

(能效等级图例)

回顾牛生,几年来从“一晚一度电”“永远是小偷”的美的到小米、奥克斯等行业内企业几乎被格力怼了个遍啊。为什么写这些呢,牛牛可不是想被怼,只是给大家介绍一下背景情况,下面才是重点哦

看了半天企业打架,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吃瓜群众轮番出场,却鲜有行业协会的身影,作为社会组织的服务者牛牛我心有不甘呐,我要把自己摆进去,看看我们行业协会在这次事件中能做些什么。来来来,咱们逐条梳理一下本次事件所涉及到的问题以及行业协会在解决此类事件中面临的机会:

       一、格力为消费者维权举报,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是否具备举报资格

     此次举报的缘起是有消费者反映奥克斯空调费电,但又无力去第三方检测(费钱),于是向格力反映(且不论消费者放着监管部门不用却向格力反映的合理性),格力凭借专业能力自己检测了一遍,又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后,奋而举报。但带来的问题是,对方质疑格力同为市场竞争主体,作为利益相关方能否代表消费者对竞争对手进行举报,质疑似乎也听起来很有道理。

      牛牛也傻傻分不清,如果能有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业组织从这个角度为大家分析一下,应该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的一次很好宣传。同时,作为行业协会也应出面帮助消费者厘清其中的关系。有人会问,为什么行业协会要帮助消费者,消费者又不是我们的会员。牛牛以为,一个行业的存在一定依赖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了消费才会有市场竞争,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因此,行业协会服务行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就是为消费者服务的一种体现,没有消费者的参与行业就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二、行业自律在行业内企业市场竞争中发挥的作用

       相信上述两家企业或被格力怼过的企业应该同属相关行业协会,有的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家行业协会的会员名单上。行业自律是行业协会的首要业务内容,是一个行业协会生存的重要条件。行业自律保证一个行业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从而才能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空调行业已是一片“红海”竞争惨烈,行业协会更应发挥其行业自律功能,直面会员企业间不当竞争行为发挥矛盾调处、强化自律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牛牛认为行业协会应对此类事件做法统共分三步。第一步“查”,组成矛盾调处小组全方位查明事实;第二步“谈”,出面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谈判,矛盾就怕见面,各说各话只会把问题越搞越复杂,中美贸易摩擦都能谈,何况咱自己的会员企业呢;第三步“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业协会章程就是会员在行业协会内达成的基本共识,也是会员行为的根本遵循,通过以上第一、二步行业协会应基本触及真相,了解到企业诉求,即可结合协会章程及自律公约,对涉事企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对于明显违背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应当表明行业协会的态度,代表行业发声,对于破坏行业秩序的企业应当予以惩戒,使遵守自律公约的会员权益得以保障,也间接保护的消费者的利益。千万别象几年前有家行业协会说“据抽检数据显示我国的XX商品99%都是合格的”,结果群众问“我不管你99%合格的,请你告诉我那1%都是谁,”结果他说“不能说,这是商业秘密”,吼吼,这个锅牛牛不背!

       三、表象之下的知识产权之争

       此次格力举报奥克斯并非两家企业首次交恶。早在2017年双方就因为奥克斯侵犯格力知识产权一案正面交锋,结果法院判令奥克斯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格力虽然胜诉,被侵犯知识产权这个槛恐怕永远也迈不过去。知识产权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核心竞争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也是无数中国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也可以说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也要迈过知识产权这道槛。在这上问题上除了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政策保护知识产权以外,更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氛围,行业协会更应抓住难得的机会宣传知识产权于国家、于百姓生活的重要性,帮助消费者认识什么是好的企业、好的产品和好的服务。

好了,就说到这吧,牛牛的见识有限只能想到这些,不管此次事件是在空调销售高峰来临前企业进行的一次“炒作”行为,还是领先者对追赶者的一次打压行为,相信更专业的你们能透过此次事件看到更多机遇,牛牛想表达的是,行业协会一直认为自己不受重视,处在“灯火阑珊处”,但我们不能甘于沉寂呀,我们要发现机会主动参与到热点事件中,善于造势、借势发出属于行业协会的声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话不多说,牛牛要去看看还有什么热点可以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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