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广西广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国有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结合市场特点和客户需求,主动转变经营思路,推出了“采购项目贷”担保业务,为从事政府采购、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的企业提供500万元以内的信用融资担保。采购项目贷款融资担保业务无需不动产等资产抵押,凭借公司的政府采购订单业务即可获得流动资金担保支持,有效的推动公司业务的拓展。
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对融资主体授信
申请担保的融资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征信良好,最近2年内无恶意欠息及逾期。
最近2年内一直从事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项目,并且完成至少2份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合同。
授信金额测算为最近2年内已完成(回款达90%就可认定为完成)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合同总金额的50%为测算,纯信用上限为500万额度。
如果企业完成合同均无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的、仅为国有企业自有资金支付的,那么纯信用额度上限则为300万。授信金额指单一融资主体总额度。
开立银行监管账户。
授信成功后,企业需要到银行开立监管账户。该账户用于项目回款后进行还款之用,还款后额度会恢复并且在授信期内实现循环贷。
贷款发放。
在以上步骤都处理后,企业提供新中标或者未完工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合作以及相对应的供货商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贷款。如果该业主方合同资金支付来源为财政资金,那么最高纯信用贷款金额上限为500万,如果业主方合同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付,那么上限为300万。
另外贷款金额最高占业主方合同70%,并且不超过供应商合同的90%。例如:1、某企业中标南宁市某国企采购电脑项目,业主方合同为100万元,因此该合同上限贷款金额为70万,但如果企业采购该批电脑仅需要50万,那么贷款金额就是50万的90%也就是45万。2、某企业中标南宁市某国企采购电脑项目,业主方合同为100万元,因此该合同上限贷款金额为70万,但如果企业采购该批电脑仅需要80万,80万的90%为72万超过业主方合同的70%也就是70万,那么本次贷款金额就为70万。
费用以及还款方式。
担保费为年化2.52%;
评审费3000元(评审费每年收取一次);
履约保证金5%(贷款结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企业);
银行利息由银行自行收取,银行根据企业基本情况而定利率。
担保费按实际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一年费用,再按实际贷款金额自然月数逐月扣减,多还少补,一年贷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如企业项目有回款,则需要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后额度恢复,在授信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