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综保区1号地块首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综保区1号地块首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比选(项目编号:XAJC-FZ-2020-0117)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费用)约为6010.6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5099.71万元;其中给排水(含道路绿化)总投资约为633.67万元,建安工程费为537.63万元。
1.4项目概况:
雄安综合保税区位于雄安高铁站毗邻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市政管网工程,其中:
纵二路(N24路局部段)北起综保区1-1地块北边界,南至E5路,总长约795米,城市次干路,按双向4车道规模建设,规划红线宽度28米,设计速度40km/h。全线设置桥梁1座,沿线敷设雨水管线(预可研最大管径D1600)、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供热管线;
横一路(E4路西延)东起N1路,西至N72路,总长约600米,城市次干路,按双向4车道规模建设,规划红线宽度32米,设计速度40km/h。沿线敷设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燃气管线。
1.5项目比选内容
(1)可研服务:提供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查、项目数字信息建设等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2)勘察设计服务:本项目的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1.6项目服务周期
可研服务期限为: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勘察服务期限为: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的测绘成果及初步勘察报告,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设计服务期限为: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仅为初步预计的服务期限,最终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应以采购人与中选人双方约定为准。
2.比选文件的获取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响应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2.2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
2.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本项目预可研报告,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20年7月24日09:00至2020年7月27日18:00。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
①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负责人,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比选 接受 联合体。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比选公告3.2、3.3款要求,联合体成员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进行分工(分工方式应为一家单位负责承担可研和设计任务,一家单位负责承担勘察任务);b.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可研及设计任务并在投标时提供满足本比选文件要求的可研和设计资质、业绩(若有),联合体成员应承担勘察任务并提供满足本比选文件要求的勘察资质、业绩(若有),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响应文件。
5.帮助
响应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办公区
比选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代理联系人:靳红波、王冬
联系方式:0312-5671201 18931243001
原标题:雄安将建综合保税区 位置在这
来源:人民雄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