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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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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48万”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举措。
“清底数”
人社、公安、电信、发改等部门定期比对数据信息,形成“贫困劳动力在沪清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协调平台经济企业和行业协会,拓展数据资源和信息来源,夯实贫困劳动力数据。
“稳存量”
强化事前干预,密切关注区域内有裁员意向的企业,及时启动干预机制。
强化事中帮扶,引导和鼓励在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强化事后服务,定期将“贫困劳动力在沪清单”与市人社业务数据进行比对,一旦发现贫困劳动力办理退工登记、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等业务,及时主动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扩增量”
联合有关招聘机构收集5-7万个符合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的招聘岗位,定向发送给中西部地区22个省市人社部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在中西部地区积极开展成规模的劳务输出,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与中西部省市开展订单式培训支持贫困劳动力成规模到沪就业。
“防遗漏”
推动实现在沪人员服务全面覆盖,以“贫困劳动力在沪清单”为基础,向每一位在沪贫困劳动力定向发送短信息,宣传稳岗就业政策、服务和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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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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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做好中西部贫困劳动力在津稳岗就业工作方案》,实施脱贫帮扶,促进中西部地区贫困劳动力在津稳定就业。
开展数据排查
与就业登记、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精准确定贫困劳动力在津就业、参保相关情况,及时下发区县。
加大政策支持
对吸纳中西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对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按规定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加强就业帮扶
确定专人联系贫困劳动力所在企业,及时排忧解难。
动态更新岗位储备、多方联动,及时帮助贫困劳动力求职。
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允许失业贫困劳动力在本市进行登记,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
对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社区服务型岗位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开展稳岗就业系列宣传
印制贫困劳动力在津稳岗就业明白纸,通过网站、人力社保APP、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政策。
集中开展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宣传报道活动,营造社会普遍关心关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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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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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从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省集中开展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活动,会同扶贫部门成立了省、市、县、乡镇稳岗就业四级工作专班。
开展摸排行动
组织人员对赴外省务工贫困劳动力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就业信息,按务工地域省份分别建立就业工作台帐。
开展就业帮扶行动
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宣传就业政策,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走访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进行“一对一”帮扶;组织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下乡活动,方便贫困劳动力求职培训。
开展“阳光照亮扶贫路、就业帮扶暖人心”稳岗就业系列宣传活动
统一印制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及宣传品,向社会公布人社部门稳岗就业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向贫困人口推送户籍地工作专班和务工所在地工作专班联络方式。
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
扶贫日当天,将在全省统一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传和招聘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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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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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努力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稳定就业。
加强动态更新数据
扶贫、人社部门共享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实名制数据,共同开展摸排,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
加强人岗对接
下沉就业服务,加大贫困劳动力岗位的收集储备,开展就业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和对接,对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就业服务,优先组织输出,优先稳岗转岗。
加强就近就地就业
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支持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80%支持乡镇和街道社区设置低门槛、辅助性公益岗位。对返乡劳动力开展清单式管理、针对性帮扶。
加大技能培训
针对区内、输入省市用工需求和岗位需求,开展定向定岗、职业转换等培训,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贫困劳动力为重点集中送到工地、厂房、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实现精准化输出。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责编: 魏钦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