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在前期试点取得积极效果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
提示: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数电发票下,根据特定业务标签,开具不同特定业务发票。
目前云票桌面端、云票移动端、云票商家版小程序软件支持多种特定业务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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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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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票样

无需申领发票
开票用票更便捷
登录云票商家版小程序、云票桌面端、云票移动端,使用“闪电开票”功能,即可进行开票、交付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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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归档一体化
通过云票桌面端提供的电子发票档案系统即可入账归档。
04数电发票的开具

注意: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05数电发票的交付
云票系统提供多种数电发票的开票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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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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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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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收票二维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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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下载打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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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交付
06数电发票的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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