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部分地区的公积金变了!
六月起,你的贷款额度或许变化!
各地政策和金额不一,下面汇总了相关消息,大家可以参考看看!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苏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
通知显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该项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仅可享受一次。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执行期间,上级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上海:公积金可在江浙皖买房
上海再出重磅房地产扶持政策,明确在上海缴存的公积金可在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买房。
事实上,自5月17日央行多箭齐发出台房地产扶持政策以来,各地细则快速落地,房地产扶持政策持续上新。
据“上海公积金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相关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为推动落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市公积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细则,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
原文链接: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zcwj/gfxwj/220955.html
根据《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即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具体办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询上海公积金官网(网址:www.shgjj.com)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
01.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24年6月1日起,职工偿还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02.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支持哪些贷款办理还贷提取?
支持的贷款范围包含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性购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部分。
上述贷款自2024年6月1日起发生的还贷可以办理提取。
03.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政策实施后,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政策是否仍然有效?
两项提取政策均有效。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办理。
04.办理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三)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采用“先还后提”方式办理。偿还贷款后,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业务办理材料申请提取。
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明确,在江浙皖三地用公积金购房的,只要在上海无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的,那么后续相关购房者可以提取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来支付江浙皖三地的购房。
虽然其本身不直接带来上海购房市场的交易,但对于长三角一体化下的购房需求提振和成本降低具有积极的作用。”
严跃进说,各地在今年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中,可以学习上海模式,积极在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中优化公积金异地使用的政策。
杭州市临平区:可提取家庭成员公积金付首付
据微信公众号“临平发布”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文件提出,优化公积金服务政策。本通知生效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临平区住建局解释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家庭成员仅限购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来源: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