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厦门检察公众号发文披露,某陈姓男子盗卖虚拟货币获利160多万元被判11年,据悉陈某编造账号掉线的谎言,借此骗取受害人的各类验证码,通过实时验证码持续将洪某账户内的虚拟货币秘密转入自己的账户,随后迅速将这些虚拟币变卖获利16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宜春警方破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诈骗团伙,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宜春高安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以“交友投资”为幌子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诈骗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用“银行转账易被封控”为由,诱使通过取现后线下兑换虚拟货币的方式进行投资,并且以线下兑换虚拟货币的方式收取诈骗赃款,后将诈骗资金转交给上线从中非法获取报酬,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