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浦东“出租屋火灾”
事故归责在网上发布
最终结果,警方对
房东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出租房起火房东担责?
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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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海浦东新区一出租屋内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火灾发生的农宅被房东周某隔成12个房间,每个房间住1-3名不等的租客,周某以每月800元租金吸引务工人员居住。

事发时,其中一房间内电动车电瓶正在充电,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出租房内有多个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瓶被烧毁。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和人数达到规定数量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上述安全管理职责,房东周某从未履行,对此,浦东警方对周某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关于出租屋火灾
如何区分房东的责任,还是租客的责任?
蜀黍这里有几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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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失火造成损失
房东、租客都有责任
但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肩上是有消防安全职责的
作为房东
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
另外,电动车充电要得当!

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
正确姿势有这些:
1、电动车应当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处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
2、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电动车白天或入睡前充电完毕。充电时间切勿过长,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或充电器不合格,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
4、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要放可燃物。
切记!
电动车千万千万不要在
楼道内、自家客厅
楼梯间、建筑首层停放和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