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市创新办《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修改<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1+5+6”政策体系>中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芜政〔2018〕4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为在经开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和自然人。
2、本次申报的项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批准,符合《关于修改<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1+5+6”政策体系>中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芜政〔2018〕49号)等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要求的补助(奖励)项目。
二、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1、通知和申报。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科创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通知并指导企业填报《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经开区)》(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批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集中受理。各企业上报的2018年度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受理,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配套政策,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具体申报、受理时间以省通知为准。
3、部门审核。受理结束后,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科创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理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兑现依据等方面进行审核、汇总,并填报《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分类汇总表(经开区)》(见附件2)和《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汇总表(经开区)》(见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分管主任签字后,于2019年4月10日前分别报送区财政局。
4、财政集中兑付。市财政按规定比例给予配套,区财政局集中兑付。
三、相关要求
1、据实申报。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若干政策规定》等文件精神,据实申报补助(奖励)项目,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上报的项目数据、资料真实性。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2、认真审核。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由区创新办牵头,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排查、摸清项目、组织申报,不少报、漏报、重报。
3、申报专利相关补助(奖励)的企业,请另外填报《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见附件4),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经开区科创局(知识产权局)。
4、企业申报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附《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经开区)》电子版一份。
四、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发局:
苏 丹 5846159
财政局:
李小俭 5847150
人社局:
陈蓓蓓 5846068
科创局(知识产权局) :
胡 瀚 5841218
市场监管局:
吴 婧 5841368
吴润琪 5845772
附件
1、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经开区)
2、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分类汇总表(经开区)
3、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汇总表(经开区)
4、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
5、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付涉及到部门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1: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经开区)

附件2: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分类汇总表(经开区)

附件3:芜湖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汇总表(经开区)

附件4:申请专利补助(奖励)项目汇总明细表

附件5: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付涉及到部门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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