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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9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开始!

安徽省2019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开始! 安徽双创服务平台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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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了解详情!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奖补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企事业单位、部分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充分调动用人主体引才聚才积极性,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4号)和省委组织部等省直6部门《关于支持各类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皖组通字〔2016〕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奖补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项目及资格条件

(一)申报范围

凡从省外引进首次来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具体项目和申报条件

1.   平台引才资助项目

①引进的人才层次引进前需达到附件1所列A、B、C三个层次类型之一,或相同层次的其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附件1中对市、县(市、区)拓展的引进人才层次,仅面向市属企事业单位)。

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首次从省外引进,并与人才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人才已到岗工作并在皖缴纳社保、税收,在首个管理期内。

(如签订的是工作协议,协议上须注明引进人才在皖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皖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

③引进人才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④人才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2.平台引才奖补项目

①引才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特点鲜明、成效明显,经费投入较多,能够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人才满意度较高。

②2018 年度从省外引进首次来皖人才层次较高、数量较多,在省内同领域、同行业或本地区有示范效应。

③引进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团队建设较好,取得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引才平台主要包括: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认定,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研发平台;或企业、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各类研究院、研发中心、科技园、创业园等产学研平台。


非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等园区不在申报范围内。


各单位引进人才,可在平台引才资助或奖补中择一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引进人才,可在科学中心引才奖补或全省引才资助、引才奖补项目中择一申报,不可同时申报。(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另行印发)


二、申报审核及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填写申报书(附件2、3),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所属领域向牵头负责的省直有关单位或市委组织部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省直牵头单位分别是: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属高校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由省人社厅牵头负责;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省委宣传部所属企事业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由省经信厅牵头负责。

(二)审查把关。省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的,需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完善;对情况不清楚的,要现场了解核查,请申报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交有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材料不真实的,直接予以否决。

市属企事业单位要签署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再分别报省经信厅、人社厅。

(三)引才资助遴选初评。省直牵头单位对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一步审核甄别,开展初评,研究提出资助建议,填写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附件4)。

对引进的不在附件1范围内的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类型专门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省直牵头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审核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四)引才奖补遴选推荐。省直牵头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确定主要遴选指标,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组织专家在本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并排序,填写奖补建议信息汇总表(附件5)。

省直牵头单位要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撰写工作报告,连同资助、奖补建议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

(五)终评报批。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召开答辩终评会,审核确定资助或奖补对象、类型和标准,报批后公布结果,兑现有关政策。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引才资助或奖补均需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①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有引进人才在皖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皖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

②引进人才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有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引进人才层次类型证明材料;

⑤用人单位支付给引进人才的工资流水,人才在皖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

⑥引进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⑦有关情况说明及其它材料。



申报引才奖补的还需提供近5年获得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认定,或其它能证明平台层次、地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如为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二)申报书及证明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文字为Word版,表格为Excel版)一式2套,报有关牵头单位;其中1套由省直牵头单位报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

(三)申报书及相关表格可通过“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级政策”栏目下载(网址: http://www.ahrcfw.gov.cn/),但须在保密电脑或有安全保护设置的电脑等设备上填写、制作、汇总、传输、存储和申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使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平台都能申报。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不向外泄露申报单位或平台及引进人才的信息。工作过程中的申报书填写、名单汇总等,不得通过电子邮箱、传真、U盘等无安全保护设置的设备进行。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确保推荐的单位或平台及引进人才业绩过硬、情况属实、材料完整。要防止法律和商业风险,用人单位要对引进人才在师德师风、学术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获取科研经费、竞业禁止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排查,如存在风险或安全隐患,不可申报。要认真审核把关,进行查重,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行为,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参评省内其他人才项目。申报、审核、评选、遴选过程中,如发现把关不严、问题较多的,将进行约谈或予以通报,同时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

(三)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皖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直各牵头单位。省直各牵头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


五、联系方式

见附件6、7。


附件:(关注公众号,回复“人才引进附件”获取。)

1.引进人才A、B、C层次类型

2.安徽省平台引才资助申报书

3.安徽省平台引才奖补申报书

4.2018年度平台引才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

5.2018年度平台引才奖补建议信息汇总表

6.省直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7.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2日




关于做好2019年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合肥市委组织部:

      为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科学中心)建设,充分调动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才聚才积极性,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根据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和“科学中心人才10条”,今年继续对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奖补,现就申报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科学中心“2+8+N+3”建设体系中项目承建单位,引进有关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均可申报。具体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电科38所、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市所属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上述单位引进人才,可在科学中心引才奖补或全省引才资助、引才奖补项目中择一申报,但不可同时申报。(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奖补申报工作通知另行印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省外首次引进;

②与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人才到岗工作且在首个管理期内;

③每年支付给人才工资性薪酬超过50万元(含),引进人才在皖年纳税10万元(含)以上;

④工资性薪酬不包括单位福利、股权分红、人才兼职或其他奖励性收入。


申报单位要对引进人才在师德师风、学术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获取科研经费、竞业禁止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排查,如未进行评估或排查,存在风险或安全隐患,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奖补政策

对经审核评审并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省市两级财政按用人单位实付人才薪酬的50%奖补用人单位用于引才工作;奖补次数根据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年限确定,每人最多不超过5次,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报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

②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

③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如引进多人,则需提供每个人的情况登记表);

④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如签订的是工作协议,协议上须注明引进人才在皖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皖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年工资性薪酬等信息);

⑤引进人才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⑥工资流水或年工资性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⑦合法年完税证明。因实际工作未满一年,没有年完税证明,可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在人才缴完一年税后,补充提供年完税证明。



用人单位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一式2套,于3月3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合肥市所属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人才由合肥市委组织部审核,签署主要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


已获2017年度引才奖补但因引进人才实际工作未满一年未提交年完税证明的单位,在申报2018年度引才奖补时需同时补充提供上一年度引进人才完税证明。 

      

引进人才在首个管理期内,如调整工作单位,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告。

     

相关表格可通过“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级政策”栏目下载(网址: http://www.ahrcfw.gov.cn/),但须在保密电脑或有安全保护设置的电脑等设备上填写、制作、汇总、传输、存储和申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对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人才进行奖补,是贯彻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科学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填报材料并负责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清晰。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向外泄露引进人才特别是海外引进人才的信息,通过有安全保密设置的电脑填写、传输、存储表格及有关信息。要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行为,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此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申报参评省内其他人才项目。要大力宣传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和科学中心人才政策,继续加大力度,为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五、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

联系电话:62609428;

联系人:俞博扬,17318561610。

合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电话:63537424;

联系人:张震,18356056288。


附件:(关注公众号,回复“人才引进附件”获取。)

1.2018年度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18年度科学中心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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