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杨照军同志入伍,现任德宏州梁河县消防大队参谋,14年来,他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克服个人困难,全身心投入到保卫战线中,用实际行动护卫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辖区的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中,他是“效率精”,他力求在简化办事程序上动脑筋下功夫,把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备案时的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在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他经常开展现场办公,指导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群众负担。
他在消防执法中,始终奉行廉洁奉公的职业底线,2015年5月,他在处理一起“三停”案件中,业主把心思花在找人说情上,并没有停业整改的意思,又请客又送礼,悄悄往他口袋里放“红包”,杨照军同志顶住诱惑,坚持严肃执法,并对该业主进行反复耐心的劝导和教育,讲明消防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最终该业主履行了停业的处罚决定,直至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彻底整改。
据统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他办理消防设计备案12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10个、办理开业前检查6个、责令“三停”单位2家、罚款6万余元,深入辖区检查单位397个,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00余条,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了梁河群众的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