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护佑一方平安,12月24日晚,云南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了圣诞、元旦“零点”夜查行动。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祖俊在云南消防总队政委肖枭陪同下,深入昆明市南屏街区域内人员相对密集的活动场所开展夜查行动。检查中,胡祖俊详细询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胡祖俊要求,各单位、场所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同时,节日期间消防总队不遗余力高频次、高密度地在广播、电视、户外视频、微信、微博等媒体上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集中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还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商业购物和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节前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及安全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据悉,24日晚全省共出动检查组2606个,出动力量615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3924个,发现火灾隐患4654处,督促整改4602处,责令“三停”和停止举办活动39家,罚款63.8万元。在各类大型活动场所、繁华商圈、重点地区以及火灾高危区域设立执勤点160个,派出警力203车1101人次实行蹲点驻守,加强现场监护,并与治安等警种联合成立流动巡逻消防队322支,重点针对重点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流动巡查检查。
全省各地将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古城古镇,烟花爆竹集中销售燃放场所,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酒吧、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纳入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装修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娱乐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等内容。
据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章黎介绍,云南省自2011年开展圣诞元旦“零点”夜查活动以来,每年的12月24日与12月31日这两天从下午到凌晨都会对人员相对集中的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夜查和执勤保卫,保障活动现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