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地下车库为首开集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嘉信分公司第一房产运营中心经营管理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现首开股份公司与该车库受托管理方的管理合同即将到期,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证国有资产经营交易公开透明和资产保值增值,特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广泛征集受托管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地下车库
(三)项目概况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地下车库位于海淀区曙光花园望山园住宅小区,紧邻曙光花园望河园住宅小区,南侧为彰化路,西侧为曙光花园中路。
该项目于2002年7月竣工,车库总建设面积25800平方米,共3层,B3层为人防工程(人防使用证面积7000平方米),B1层、B2层为首开产权车位。规划车位共817个,其中开发商签订长期使用权协议车位5个,剩余可经营车位812个。
目前,首开股份公司正委托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车库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止。
(四)招商条件
1.车库须作为曙光花园望山园小区住宅配套车库使用。
2.委托1个停车位管理单位对车库进行经营管理。
3.委托期限:三年
4.委托面积:25800平方米
5.委托收益:受托管理单位每年须向委托方缴纳委托经营费不少于3925680元,委托管理期内共缴纳委托经营费不少于11777040元。缴纳方式为按季度缴纳,受托单位应于每缴费季度初的5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委托经营费的25%,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6.受托单位须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签订后,与支付首期委托经营费同时,向委托方缴纳981420元经营管理保证金。
7.受托单位管理费:委托方每年向受托单位支付停车管理费1663920元,委托期内共计支付停车管理费4991760元。委托经营期内,委托方每年按季度向受托单位支付停车管理费。委托方应于每缴费季度结束前5个法定工作日向受托单位支付年停车管理费的25%,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8.在委托管理期内,车库使用及看管涉及的人员费、小修及零维修费、能源费等各种费用均由受托单位承担,车库的安全管理等责任也由受托单位承担。
9.受托单位须自行办理车库相关证照及年检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保证车库使用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
10.受托单位须为该车库购买意外责任险,提供意外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并定期更新。
11.该车库以现状交付,交付日期以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日期为准。
12.受托单位可在委托方同意许可的范围内对车库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需报委托方审核备案,相关改造费用由受托单位自行承担,委托期满首开股份公司不对受托单位的装修改造及自行增加的设备设施进行任何补偿。
13.受托单位应继续履行该车库所在小区的开发单位与业主之间关于车库使用及租赁问题的原相关协议,不得违法违规上调车位租金。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提供车位租赁台账,受托方应配合。
14.受托单位若上调车位租金,须经委托方同意,租金上调收益与委托方按五五分成。
(五)合作模式
受委托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及安全责任。
(六)报名条件
1.在北京区域注册的企业,具有停车管理资质的公司。
2.受托单位须经营10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全额实缴);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不良信用行为和记录;在北京拥有10家以上车库管理项目。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车库为小区配套车库,受托管理单位应具有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相关事宜的能力,涉及需要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的事宜由受委托管理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七)报名及领取文件截止时间
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联系首开股份公司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八)受托单位确认方式
若有多家意向受托单位报名,我公司将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最终受托单位。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601A室
联系人:何云杰
联系电话:88127797 13910586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