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与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商后,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州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两月组织一次会商。通过函请、函复、会商等方式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疑难问题。
建立日常工作协作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在组织验收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的,可通过函请、会商的方式邀请消防救援机构予以会商、研判;在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中,应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等相关标识工作;在对特殊建设工程、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消防救援机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研讨。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应配合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督促各建设工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交流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及时通报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的政策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出台情况,适时抄告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有关违法违规问题及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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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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