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4月征期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时系统增加了监控比对的环节。纳税人在申报时,需严格按照规范的填写样式,才能准确申报,避免申报比对不符。但是,难免有部分纳税人仍然填写错误,需修改申报。为解决这一问题,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北京国税早已对申报系统进行升级,纳税人可以实现在纳税申报端自行完成撤销、更正申报的操作,实现足不出户即可修改申报。
一、本月小规模申报比对不符常见原因
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收入大于9万元,非小微),未按要求将开票收入同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本期数的第3(或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2.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开和代开专票,下同),未按要求将开票收入同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本期数的第2(或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3.纳税人将开具的专用发票错误的填写在开具普票填写栏次,或将开具的普票错误的填写在专用发票填写栏次,造成专票与普票填写错位,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4.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收入不能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错误填写在小微栏次(主表第9栏,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5.纳税人季度收入小于9万,应当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纳税人选择0申报,而未将收入准确填写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本期数的第9栏及第10栏(个体户填写在第11栏),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6.纳税人在申报时,未准确统计所属期内开票数据,导致申报的开票收入小于实际开票数据,少报收入,造成申报比对不符;
以上是近期对申报比对不符纳税人常见情况的总结,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系统提示比对不符,请认真阅读提示,对照提示检查您的申报表中相关栏次的数额是否正确,切勿轻易强制上传。
二、纳税申报端自行撤销、更正申报操作要点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比对时虽有系统提示辅助纳税人正确填写,但是仍难免因为手误填写错误,强制上传申报。这时候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申报端自行撤销、更正申报,通过网络轻松完成申报修改。(以下提示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
1.撤销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撤销申报只允许在当前征期内发起撤销,征期外不允许撤销,且已开票形成应征信息的不允许撤销(打印出的银行端缴税凭证在窗口作废后可以网上撤销申报)。
具体操作如下:







2、更正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更正申报时可以对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扣款成功”“扣款失败”的申报数据提交更正申报,但是只允许对网上申报系统中当期申报数据更正申报,且更正时间范围为月报为当月结束前,季报为本季度结束前。
在更正申报时,税额大于原税额时不提示,小于原税额时有提示,应补退税额只能往大修改,不能往小修改,如小于原税额的要求去前台大厅手工修改。当该税种已经更正申报成功后,则不允许再次进行更正处理。
具体操作如下: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