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
2018年10月26日,邹师傅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月薪5000元,转正后月薪7000元。2018年12月21日,因家中有急事,邹师傅向酒店请假回去,没得到同意,便递交了辞职申请,理由是酒店不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到了次月20日酒店工资发放日,其余人都按时拿到工资,酒店就是不给邹师傅发工资,理由是按照酒店规定“辞职未提前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员工,公司一律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此,邹师傅来电咨询,酒店这么做合法吗?
解答
依据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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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邹师傅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月薪5000元,转正后月薪7000元。2018年12月21日,因家中有急事,邹师傅向酒店请假回去,没得到同意,便递交了辞职申请,理由是酒店不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到了次月20日酒店工资发放日,其余人都按时拿到工资,酒店就是不给邹师傅发工资,理由是按照酒店规定“辞职未提前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员工,公司一律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此,邹师傅来电咨询,酒店这么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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