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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高+消”三位一体建立道路事故处置联勤联战新模式

“交+高+消”三位一体建立道路事故处置联勤联战新模式 云南消防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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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备战打赢”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交警部门联勤联动工作。7月19日,昆明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宜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石大队、晋嵩大队签订“交消协作”联勤联动协议。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商松、教导员郭成,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方成进、副大队长胡晓辉,昆石大队大队长茶雪新,晋嵩大队大队长李韬、教导员陈杰源参加了签订仪式。



经过协商,四方达成共识:

一是建立“交高消”联动机制。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石大队、晋嵩大队签订“交消”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动会议,开展交流培训、联勤演练,通过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多警联动协调机制。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昆石大队和晋嵩大队建立电话专线、微信交流工作群,加强相互之间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传递,确保在第一时间互通情报,为做好接警出动、现场处置、应急突发、交通管制、警戒等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三是建立“接警快、出动快、到场快、展开快”机制。县消防大队接警后,在确定事故地点在哪条路段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发送警情情况和位置,并及时通知县交警大队、昆石大队或者晋嵩大队到场展开救援,县交警大队、昆石大队和晋嵩大队接到消防传递的警情事故情况后,迅速调派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县交警大队、昆石大队和晋嵩大队接到群众报警需要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立即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通知消防大队,同时进行交通管制,保证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四是建立现场保障机制。交警部门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后,在现场外围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疏导现场群众,维持治安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和不法分子妨碍消防人员灭火及救援的行为,同时由交警部门在灾情现场及周边道路设置警力,组织疏导车辆和行人,在现场外围设置警戒,保障消防车能够及时停靠在最佳位置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和现场群众人身安全,不发生二次事故。



协议的签订,加强了四方的工作合作,整合了四方的优势资源,拓展和巩固了消防安全阵地,提高了联勤联动机制的广度、力度和深度,保证了消防安全的持久性和长效性,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下一步,大队将以此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常态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来源:昆明宜良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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