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总队函请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协助做好餐饮场所及从业人员
使用醇基燃料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着力预防类似
长春小油饼百姓餐厅“9.28”
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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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醇基燃料是一种以醇类物质为主体配置的新型燃料,闪点低且具有毒性,遇到热源和明火时易燃易爆。近年来,因醇基燃料经济实惠,常用作取代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被广泛应用于酒店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酒席、家庭厨房等领域,火灾风险日益凸显。
餐饮场所及餐饮从业人员使用醇基燃料要对照以下要点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布局安全。餐饮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广告牌匾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醇基燃料箱应室外布置,且与明火、架空电力线路、人员通道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燃料箱严禁附设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内;燃料箱严禁毗邻门窗设置,当悬挂在外墙上时,1.5米左右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洞口;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
二是储存安全。醇基燃料总储存量不应超过1立方米,且储存系数不应超过0.9;储存罐应为金属材质罐,并应有良好的接地环境,宜配置液位计;附近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并张贴“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和“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语。
三是运输安全。购买后不得自行运输醇基燃料,应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四是使用安全。醇基燃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储存点、装卸操作点等应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保持通风。
五是管道安全。管道应为金属材质;管道严禁穿过餐厅、办公室、卧室等不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及楼梯间等疏散通道;醇基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适当位置应设置止回阀;管道的敷设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六是炉灶安全。醇基燃料炉灶具应符合农业行业标准《醇基民用燃料灶具》,并应定期进行校检、检修。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万余家,具有很强的传播力和影响面。通过行业协会的宣传和行业自律作用的发挥,可带动全省餐饮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餐饮业平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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