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公租房
保障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
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与点赞
目前已有超1400位小伙伴顺利接房入住
之前,我们针对毕业生申请做了一期解答
还有部分小伙伴
对租金优惠和续租问题比较关心
今天,在此给大家一一解答
01
租金优惠
Q:
1.高校应届毕业生租金怎么优惠?
答: 签订租赁合同后首月享受1个月免租优惠,过渡期内在中心城区实现就业创业,且在中心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申请再免租优惠2个月。
Q:
2.就业创业后怎么申请2个月的租金优惠?
答:前往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申请,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报工作等信息(申请表在小区房管中心领取)。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自主创业的,提供中心城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社保缴纳信息通过人社部门共享信息核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Q:
3.过渡期内因个人原因退房,重新申请试点房源,能否再次享受租金优惠?
答:符合申请条件可以重新申请,但免租优惠不重复享受。
02
续租政策
Q:
4.续租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续租,应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中心城区营业执照,非中心城区户籍的需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正在缴纳即可),同时还需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收入、住房规定(详情点击查看公租房申请,最新指引)。
Q:
5.怎么提交续租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过渡期满,需要续租的,可以到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续租申请,也可以登录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网站申请,申请时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收入证明、婚姻状况等资料。
Q:
6.一人申请的一室一厅,可以续租吗?
答:续租时,承租户型与居住人数应符合公租房配租标准(2人及以上配租一室一厅),若1人申请租住的一室一厅,则应换租至单间配套,也可增加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续租一室一厅。
Q:
7.续租时,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怎么办?
答: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则应退出公租房,暂时有困难不能退出的,可以继续租住,但租金将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合同期满后,前3个月按公租房租金标准1.5倍计收租金,3个月后按2倍计收)。
后续我们会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适时推出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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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3651390咨询
END

文|陈治怡 图|市公租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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