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位于江苏省东南端,长江入海口北岸,是江苏省日出最早的地方。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被称为“江风海韵北上海”,距浦东直线距离仅50多公里,常住人口96.7万。启东是全国有影响力的“海洋经济之乡”“建筑之乡”“电动工具之乡”“教育之乡” “版画之乡”“长寿之乡”,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
现有公立医疗机构
启东市卫健系统现有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5家,分别为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中医院、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和12家建制镇所在地镇卫生院;卫生单位5家,分别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卫生进修学校和120急救指挥中心。
全市现有公立医院成立以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两大医疗集团,如下图:
部分医院简介
启东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急救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019年挂牌南通大学附属启东医院,被国家卫健委确认为“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医院”,为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
启东市中医院是一所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的,集医疗、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上海第十人民医院启东分院、启东市华侨诊疗中心。先后获得江苏省最佳满意综合性医院、江苏省医疗卫生标兵示范医院、江苏省中医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南通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南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南通市首批无红包医院等。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儿科医院紧密合作,于2020年10月高质量启用,是以妇女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集“医、教、研、防、管”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专科医院,为江苏省内目前单体规模最大、首家通过“所转院”能力提升项目验收的县级妇幼保健院。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处全国六大中心渔港之一、江苏开放门户的黄金“桥头堡”——吕四港镇,2020年建成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被确认为省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目前正紧锣密鼓进行新医院建设,新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达109800平方米,拥有800张床位,预计2024年上半年竣工,新的二院将成为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区域诊疗中心。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定点收治传染病、精神病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已成功创建江苏省级“社区医院”,并被确认为省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2020年3月,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整体搬迁至市精神卫生中心,占地15亩,总建筑面积8224.05平方米。开放床位150张,各类医护管理人员65名,由政府全额拨款。
启东市第二、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为镇中心卫生院,其中第四、第七人民医院已纳入二级综合性医院管理,目前正在推进东、西部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第二、三、四、六、七人民医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推荐标准。
启东市惠萍、东海、近海、南阳、合作、启隆镇卫生院分别地处镇政府所在地,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为一体的乡镇卫生院。
国家级奖项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试点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级试点
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工作国家级试点
省级奖项
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省级试点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试点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省级试点
医保总额预付制度改革省级试点
“所转院”工作省级试点
医改工作得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高度肯定
江苏省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
启东市人民医院建成全省首个呼吸系统疾病智能远程会诊及管理中心,医院拥有3个国家级诊疗中心,11个南通市临床重点专科,2个南通市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南通市临床医学中心/医学创新平台,2个南通市医学重点学科,4个南通市医学创新团队,1个南通市重点护理专科。立项多个江苏省级、南通市级课题,3个“十三五”国家课题顺利结题。
启东市中医院建成“中医经典病区”,其中耳鼻咽喉科为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康复科、心病科为南通市中医重点专科。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是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启东分院,依托上海各大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与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合作打造优势品牌,逐步建立规范化妇科微创、盆底疾病、宫颈疾病、妇科肿瘤以及妇科内分泌等诊疗中心,并合作建立生殖中心。与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合作打造甲乳外科品牌。儿科、妇科为南通市级重点专科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20个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启动建设,涵盖肺结节等群众关切、外转率较高的10大病种,带动县域内学专科高质量发展,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名医服务,逐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
全市基层医院建成省、市级基层特色科室15个。两大医疗集团龙头医院与成员单位高血压、糖尿病专科联合病房相继成立。基层医疗机构代谢病管理、高血压、慢阻肺分中心有序推进。6家乡镇卫生院启动标准化门诊部和医养结合护理院改造。
启东市卫生人才奖励相关政策
(一)2018年,启东市确认为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试点县(市区)名单
(二)2019年,启东市出台《启东市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县管乡用”人才在基层医院锻炼和工作期间,满足人才新政的可享受人才新政相关待遇,取得中级职称后可享受2000元/月补贴,取得高级职称后补贴提高至3000元/月。
(三)2021,启东更新卫生引进优惠政策,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1号),从人才引进方式、人才培育体系、综合待遇保障、人才发展平台、重点学(专)科及科研项目资助奖励等五方面给予明确,部分政策如下:
引进学(专)科带头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150万元以内;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省级及以上的学(专)科带头人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并最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4倍的贷款额度。
新引进的从事精神科、传染科岗位的医学人才(执业医师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3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引进的医学类博士毕业生,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40万元购房补助。引进的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非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乡镇卫生院(除第三人民医院)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奖励10万元。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3年后参照人才“县管乡用”政策,可参加上级医院的遴选考试。如继续留在基层医院,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取得中级职称后,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取得高级职称后,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贴。
在职卫技人员新获得医学类硕士以上学位且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博士学位的奖励10万元,硕士学位的奖励3万元。
启东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县管乡用”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打通基层人才上升通道。
一是统一安排规培锻炼。“县管乡用”人才一般由医疗集团统一组织规培,规培完成后,安排到基层医院进行为期三年的锻炼。
二是统一组织遴选考试。两大医疗集团根据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需求情况,释放足够的岗位面向优秀的基层医务人员开展遴选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后,工作满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参加医疗集团遴选考试,确保每一名“县管乡用”人才都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上级医院工作。
三是职称晋升。医院内部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岗位竞聘工作,在个人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后,通过竞聘上岗获得职称晋升晋级通道。
四是其它晋升通道。基层医院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安排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鼓励提升学历层次,在职硕士或博士将获得相应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