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实名曝光1:
醉驾司机路口睡着被查后
年内再次醉驾路口睡着被查
2019年2月10日晚10时许,徐大从(男,35岁)在南通市开发区江韵路良种场喝完酒,驾驶苏F168**小型轿车沿南通市通盛大道行驶至景兴路口时,在车内睡着,被群众举报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徐大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3月20日,徐大从被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今年4月22日,徐大从因危险驾驶罪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徐大从在受到法律制裁后,本应改过自新,但其仍不思悔改。
2019年11月17日2时许,徐大从无证且再次酒后驾驶苏F168**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通市开发区新景路振兴路路口时,又因为在车内睡觉被群众举报,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此次在徐大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徐大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南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徐大从此前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及刑事追究,具备从重处罚的情节,他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典型案例实名曝光2:
驾驶大客恶意别车
酿成事故追究刑责
2019年4月2日7时15分左右,李忠驾驶苏FGA8**大型普通客车(核载45人,实载42人)沿苏223线行驶过程中,遇有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同向行驶且违规变道行驶至李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前侧,李某遂加速超车别张某某的车,张某某从李某的车右侧超车后行驶了一段距离,李某再次加速超车并别张某某的车,致使张某某的车失控撞到路中央的防护栏上,造成张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局部损坏。2019年10月14日,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忠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