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就在一瞬间
骑乘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小头盔 大作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岂能忽视



“以上骑行者均因未佩戴头盔”
“付出了惨痛代价”
以案说法
2022年10月21日中午,朱某驾驶车牌号为苏FD13***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南川园路口,由北向南行驶时,所驾车右前部位碰撞李某所驾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成因分析:当事人朱某驾驶机动车未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黄灯时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当事人李某驾驶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双方的行为均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在本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基本相当,均承担同等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头部造成伤害。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已经实施两年多了
但仍有人对正确佩戴好头盔不以为意
一大队
查处现场
2月9日上午,市交警一大队在辖区各个路口开展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予以相应处罚。

“买了头盔,忘记带了”
“头盔进水了没法戴”
“穿着雨披不好戴头盔”
……
这些不是不戴头盔的理由
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请大家骑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南通交警还将通过
人脸识别及无人机抓拍等方式
严查电动车驾乘人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
而是为了让大家自觉佩戴头盔
佩戴头盔账单
头盔成本
合计
不戴头盔账单
事故成本
合计
不戴头盔罚款20元以上到50元以下
医疗费用
康复时间
这样的成本之差,你能接受吗?
还等什么,赶紧戴上你的头盔!
来源:南通交警
编辑:通州在线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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