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全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上,大理州人民政府以《聚焦末端强防控 护航高质量发展——全域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行稳致远》为题作了经验交流。现将交流内容报道如下:
近年来,大理州坚持高位布局、高质统筹、高效运行,建成了一批“小而精、美而特、清而净、快而准”的精品队站,有效发挥基层末端消防安全治理职能,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领导重视发力。州政府常务会8次专题研究基层消防工作,州委州政府领导7次调研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快速推进“一带多、主带辅、点带面”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规划牵引助力。出台《“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州新建96个乡镇专职队和消防工作站。巧借平台用力。借力“两平台”(州消安委、州安委会)明确党政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并纳入全州综合考评和重点督办范畴。
按照建设“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一张网体系。在城市中心区,建设大理市“一圈三核多支点”应急救援区块联动模式,形成“3-8-8-16”“环洱海20分钟救援圈”(即:建强3个城市消防站、建实8支乡镇专职队、统筹8支企业专职队、建精16支小型站)。
在县级重点区,以建设小型站为“支点”,推进鹤庆西邑、剑川沙溪等6个小型站建设,确保建设一个点、守住一大片。
在乡镇末端区,建设南涧公郎、洱源三营等96个“一队一站”,发挥防灾减灾救灾作用。
以“明确执法机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牵引,建立“3353”运行机制(即:3个规范明晰制度、3个途径强化监督执法、5项机制强化运行、3级责任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站履行4项消防职能的能力水平。明确职能机制。依托乡镇消防工作站,整合现有执法力量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5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规范运行机制。制定指导手册,明确执法要素,推行“执法公示、全程监管、罚缴分离、信用公开”4项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市)、乡(镇)、村(社区)3级风险隐患整改责任,形成监管闭环。今年以来,全州消防工作站累计检查单位1.9万余家,查改隐患1.6万余处,办理行政处罚34起。
▌来源:大理消防
▌编辑:李子涵
▌校对:赵珺珺
▌审核:柴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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