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闻 解 读
1、北京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二次审议,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3月30日上午,承载了各方期待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在明确“群租房”“黑中介”、哄抬租金、长租公寓监管等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二审稿进一步对政府统筹房源供给、农村住房租赁管理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
2、完善优惠政策 贵州省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下调50%
4月1日,在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减税降费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的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在政策范围内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进行了50%的幅度下调。
根据《关于明确贵州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的通知》,按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对照享受相应政策。
3、成都拟上调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额
4月2日,为应对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均上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上调成都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或按季申请办理业务。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解读:从近期发布的政策来看,各地政府开始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政策,在租金管控方面各地采取了不同措施。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二审稿对住房租金上涨过快,政府可以采取干预措施,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增强了“价格干预措施”的可操作性,稳定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平稳发展。
根据2021年7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贵州省对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标准进行了50%的幅度下调,增强了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信心。
为应对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均上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上调成都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或按季申请办理业务。成都提高了职工利用公积金支付租金额度,减少了职工租金的负担。
各地政府以增加职工公积金支付租金额、减少住房租赁企业税额和加强租金管控等方式,对市场租金进行合理的调节,使广大人民能够租得好并且负担得起,真正为人民解决租金上涨过快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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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3月31日,上海成交3宗涉租赁用地,租赁总建面达1.5万方,3宗地5%的住宅用地用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移交当地住房保障机构。其中浦东高行宗地要求自持15%的住宅物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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