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通州城市在线”关注☞知通州 看在线

为深入推进“三清”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通州交警结合春季守护行动,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喝了酒以后主动找代驾司机开车,本以为这样就能安全到家了,而让薛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花钱找的代驾司机竟然也喝了酒……近日,南通通州交警在“零点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酒后还接单代驾的“老司机”,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潘某数值显示为85mg/100mL)
2023年3月29日凌晨,通州石港交警在江平路马躺桥附近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上的驾驶人潘某疑似酒驾,而车上坐着的另外3名男士都已是喝得醉醺醺的。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潘某数值显示为8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现场询问,潘某表示自己并不是车主,而是一名代驾司机,28日深夜跟朋友在崇川区某KTV喝了些酒,喝到将近第二天凌晨,见有单子过来迷迷糊糊之下接了单准备赚些钱。而预定代驾服务的薛某一时大意,并未察觉到这个代驾也是醉了。29日凌晨一点不到,潘某驾车到事发路段时被通州交警逮个正着。
而在这次的“零点行动”中,南通通州交警共查获涉嫌醉驾司机7名,涉嫌酒驾司机5名,目前均进入调查处理程序。

2023年3月29日00时25分左右,杨某辉(男,身份证号3403221974****385X)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轿车行至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川港大桥附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杨某辉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0时55分左右,杨某文(男,身份证号码3422221997****0414)酒后驾驶苏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通州区刘桥镇西环路某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杨某文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1时许,刘某峰(男,身份证号码3206831978****5014)酒后驾驶苏A号牌小型轿车行至通州区刘桥镇角通线某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刘某峰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1时05分左右,刘某东(男,身份证号码3422251995****1030)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面包车行驶至通州区川姜镇川叠公路某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刘某东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1时48分左右,袁某栋(身份证号码:3206841993****1131)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金川大道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测试,袁某栋结果为185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5分左右,孙某峰(身份证号码:3422241990****1614)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通州区川姜镇金川大道某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孙某峰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55分左右,朱某宠(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71987****0219)酒后驾驶浙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志浩市场附近地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朱某宠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40分左右,朱某财(男,身份证号码:3602811981****3617)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川大道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西侧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朱某财结果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50分左右,李某杰(男,身份证号码:3422251991****3639)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川大道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西侧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李某杰结果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8分左右,倪某启(男,身份证号码3406211978****6995)酒后驾驶皖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金川大道地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倪某启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29日0时52分左右,赖某华(男,身份证号码3303291990****2453)酒后驾驶苏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金川大道地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赖某华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来源:南通通州交警
编辑:通州在线编辑部整理

▍爆料(投稿)有奖:您身边的大小事/烦心事/感人事均可,采纳就有红包,请向通州在线网回复:爆料

↓↓↓请点阅读原文访问【通州在线手机端】免费发布供求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