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通知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其中注册测绘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年限都有调整。
注册测绘师报考条件:
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从满6年调整到4年。
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从满4年调整到3年。
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调整到2年。
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工作年限从满2年调整到1年。
博士学位,满1年调整为可直报名考试。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之前增加2年现缩短为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调整到4年。
本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调整为3年。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调整2年。
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整为1年。
博士学位,满1年调整为可直接报名考试。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同时在通知第四条中明确工作年限调整后,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具体调整方案请查看下文通知。

附件:
只截取注册测绘师和注册城乡规划师,完整版调整方案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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