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平台,旨在通过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式,切实为基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2025年度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现已拉开序幕,期待您的申报加入!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
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度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原则及条件
专家站设立按照“鼓励设站、自愿申请、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增强实效、择优资助”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及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内的企业申请设站,经核准备案后开展专家服务工作。新设专家站应具备《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条件要求,同等条件下,向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企事业单位倾斜。
二、申报和核准备案程序
专家站的申报、推荐、审核和备案工作,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专家人才” 栏目选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专栏进行申报。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下载专家站相关操作说明。
具体设站条件、设站备案程序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县市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同时将附件2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三)州级复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要高度重视专家站设站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申报工作,严格把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二)加强宣传。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家站,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三)规范申报。要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主体责任,确保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设站单位为企业的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设站专家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意见和廉洁证明等材料,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报本级组织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四)强化监管。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专家站的常态化管理服务,做好考核评估和撤站等工作,对成效好的要大力宣传,对成效一般的要及时提醒并整改,对成效差没有发挥作用的要提出撤站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撤站。
五、撤站程序
专家站服务期满终止合作的;年度考核有 1 次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或年度考核有 2 次不合格的;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开展专家服务工作的;应予以撤站。申请撤站的设站单位于 2025年 3 月14日前通过互联网https://hrss.yn.gov.cn/zjgl/
,在信息平台“专家人才”栏目选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撤站申请专栏进行申报。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撤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 3 月28 日前完成撤站专家站实地走访核查工作,提出撤站意见。
申报过程中相关事项请及时向联系人或技术支持进行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段佳利 0873-3732970(兼传真)
电子邮箱:245995035@qq.com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5836836 0871-65862043
0871-65353824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2.红河州2025年度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情况一览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