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3月15日
今年的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
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
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
让我们共同关注3.15的那些事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性节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0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解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今年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
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1.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 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1.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 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消费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1.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1. 保存维权凭证: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录音、录像,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等。
2. “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该平台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上线,标志着全国消协组织有了统一的受理投诉渠道,为消费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提供方便。
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微信搜索“消协315”小程序、登录网址(https://315.cca.org.cn)进入消协315平台进行投诉咨询。
经营者可登录网址(https://315.cca.org.cn)申请入驻平台进行投诉和解。
3. 相关举报电话:
消费者申诉举报:12315
价格投诉热线:12358
质量投诉:12365
电信投诉:12300
法律援助:12351
市长热线:12345
注:本文根据公开报道整合梳理
杨雯钦
责任云集团市场运营部高级总监
电话:010-65186271
邮箱:yangsx@zeren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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