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方案全文如下:
《儋州市支持投资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星级旅游酒店及写字楼的扶持政策》
(2019年)
为鼓励、引导投资企业在我市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星级旅游酒店及写字楼,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星级旅游酒店及写字楼予以政策扶持,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在儋州市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项目落地于那大城区、滨海新区(不含海花岛)、兰洋镇。
2.在本扶持政策有效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获得土地证、完成规划报建、完成施工报建、开工。
3.申请的企业需建立统计制度并如实向儋州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
二、鼓励发展大型商业综合体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市城市规划和商业综合体建设布局规划,涵盖商业、办公、居住、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功能。
2.商业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投资企业长期自持的营业面积占总营业面积比例在70%(含)以上,且运营一年内店铺开业率达70%(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
3.经市政府审核认定的项目。
(二)扶持标准
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一年后,对投资商自持的非餐饮业营业面积,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投资商运营补助。
三、鼓励发展高星级酒店
(一)申请条件
1.客房总数200间(含)以上的,且参照国家五星级旅游酒店硬件和软件、高标准规划建设的旅游酒店或商务酒店(不包括公寓式、产权式酒店)。
2.经市政府审核认定的项目。
(二)扶持标准
1.旅游酒店或商务酒店项目建成对外营业,按客房套内面积1,000元/平方米(不超过自持部分对应的土地价格)的标准给予投资商自持部分一次性装修补助。
2.运营前3年,每入住1标间/夜,给予投资商自持部分运营补助20元,按季度结算。
四、鼓励发展写字楼
(一)申请条件
1.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不含住宅、附属配套设施以及产权单位自用部分等),主要用于商务办公、科技研发等用途的商务楼宇(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宾馆餐饮酒店、专业市场等)。
2.入驻率达到70%(含)以上,且投资企业长期自持的办公面积占总办公面积比例在70%(含)以上的企业综合办公楼项目。
3.经市政府审核认定的项目。
(二)扶持标准
写字楼项目建成运营一年后,对投资企业自持的办公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投资商运营补助。
五、附则
(一)申报时间:每年的1月1日—2月1日
(二)受理单位:儋州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报批手续等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资商自持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6.法人代表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予以归档。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在享受上述扶持政策期间,同时又可享受国家、省、市级其他优惠政策的,均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对存在违法违规或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通过其他方式骗取扶持和奖励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扶持资格,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缴,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4.本扶持政策由儋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儋州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科室:会展与电子商务科
联系人:林石玲
联系方式:0898-233071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来源:这里是儋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