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每周行业简报
2023年8月8日 第16期
News
NO.1 绿证覆盖分布式光伏等全部可再生能源
2023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提到,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通知要求,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NO.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风光基地建设 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2023年8月2日,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建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氢能、能源装备、硅光伏、硅化工、电子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等产业链。加快国家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建成准东、哈密北、南疆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输变电、光伏、风电、农业机械、新型纺织机械、能源化工等一批优势特色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重点地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进一步拓展硅基、铝基、钛基、碳基、生物基等新材料生产加工能力,促进上游原材料与下游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化工新材料,推动碳基新材料向特种功能碳黑、碳纳米管、超纯碳、储能用导电剂等下游延伸,重点发展硅光伏、硅电子、硅化工、硅合金等硅基下游产业,推动“新能源+煤电硅材一体化”绿色发展模式上新台阶。
NO.3 北京发改委发布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3年8月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支持政策》要求,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建设地点应在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要求。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覆盖率不应低于50%。项目应用的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符合《支持政策》相关要求。
(二)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向,并在2023年8月内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NO.4 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发布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
END
点击下方文字阅读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上半年光伏新增并网容量78.42GW 同比增长154%
三部门: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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