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每周行业简报
2023年11月20日 第29期
News
NO.1 《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重磅印发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其中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碳中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
重点部署了5方面试点建设内容,其中提到试点城市要深入剖析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跌、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创新碳排放核算、评价、管理机制,推动城市能效与碳效整体提升。试点园区要加快建立以碳排放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来源:国家发改委
NO.2 炎陵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炎陵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炎陵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全面实施精准数智控碳,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完成一批碳排放重点企业(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碳账户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碳达峰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引导县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制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
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
NO.3 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名单
近日,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名单,包括49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68个低(零)碳乡镇(街道)和549个村(社区)试点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NO.4 《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城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结合“智慧生态黄河”建设和碳监测评估试点,对碳监测、碳排放等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分析,服务碳排放管理工作。依托全国碳监测试点,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体系,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根据国家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NO.5 鄂尔多斯开发碳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吨
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碳资产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统筹推进“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构建“碳资产池”,到2025年林草、新能源、工业和交通减排以及CCUS(碳封存铺集利用)等项目减排量应开尽开,开发碳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吨;构建碳交易系统,到2025年碳定价机制基本建成,覆盖主要碳排放主体,相关咨询、检测、核查、认证、交易、金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打造形成自治区首个碳资产交易系统,碳资产年交易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
明确四点重点任务,其中提到,以碳资产项目储备库为支撑,有序开发CCER(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VCS(国际核证减排)、碳票、绿证等碳资产,配套碳资产评估体系,评估核证碳资产数量,统一登记录入平台。立足内蒙古环境能源交易所,建设交易、行情公布和信息发布等交易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市域内碳配额、碳减排量、绿证等产品的撮合交易活动。
来源:鄂尔多斯人民政府
NO.6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日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 管委会印发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等十大行动,其中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提出,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绿色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率先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NO.7 广州碳普惠减排量完成首购
2023年11月6日,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发布会在广州大学城举行,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营并完成首个碳普惠项目交易签约。本次发布会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承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广汽埃安、广州联电集团、哈啰单车等30余家单位参加。本次上线的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是广州碳普惠减排量持有、变更、清缴和注销的统一登记平台,注册登记平台的上线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广州碳普惠闭环发展、拓展减排量消纳渠道、实现价值转化的关键一步。
来源:广州生态环境
NO.8 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2023年11月6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基于钢渣协同资源化的二氧化碳封存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综合示范等24个项目入选,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
NO.9 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
2023年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配额分配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在以二氧化碳当量总量配额控制目标下,进一步按品种分配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保持了我国对议定书受控物质实施配额许可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分配进口配额,在保障进口贸易灵活性的同时,满足国内相关行业进口需求。二是按需分配配额。考虑到2024年是冻结年,未来可能存在着市场变化,部分配额本次暂未分配,但生态环境部将在2024年期间根据履约工作进展和相关行业需求,及时商有关部门研究此部分配额分配方法,在不突破2024全年总配额的前提下进行二次分配,包括用于增加配额发放量和半导体、泡沫等重点领域HFCs使用量等,充分保障相关行业发展需求。
来源:生态环境部
NO.10 碳足迹国标来了!
2023年11月2日,国家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开始征求意见。本标准采用与生命周期评价(LCA)标准(GB/T 24040 和 GB/T 24044) 一致的方式,规定了产品碳足迹(CFP)和部分产品碳足迹(PCFP)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要求和指南。仅针对一个单一影响类别,即气候变化,不评 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方面环境潜在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可 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本标准可能的应用包括为产品研究和开发、技术改进、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和沟通提供信息,有助于按照 ISO 14026:2007 开展产品碳足迹和部分产品碳足迹的信息交流。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NO.11 2023年度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碳达峰碳中和)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2023年11月7日,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示了2023年度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碳达峰碳中和)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典型环节的碳足迹建模、评价及监测应用示范等4个项目入选,公示名单如下:
来源: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NO.12 深圳市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7日,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就《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到,瞄准绿色低碳产业迭代升级趋势,明确光明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做好光明区绿色低碳产业前期规划。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完善企业高碳资产、碳排放、碳足迹在内的碳信息披露。积极引导光明区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及能耗双控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NO.13 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公示
2023年11月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公示》。详情如下:
来源:山东市发改委
NO.14 全国经开区首家双碳产业服务中心在广州开发区揭牌
11月9日,全国经开区首家双碳产业服务中心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双碳产业服务中心(下称“双碳中心”)揭牌。由穗港智造合作区管委会、零碳产业运营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园区双碳产业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双碳合作协议”同步签署。作为全国首个由国家级开发区成立的双碳产业服务平台,双碳中心将为穗港智造合作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碳竞争力赋能,树立“双碳”企业示范标杆,更好推动穗港智造合作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抢占绿色发展先机,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助力“西区振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
来源:广州高新区发布
NO.15 湖北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8亿吨
2023年11月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2022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确定343家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6个行业。确定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8亿吨。对于2023年度预分配安排,主管部门根据纳入企业2020-2022年度的履约清缴情况、企业最新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2023年度进行配额预分配的企业名单,原则上于名单确认后的一个月内,按2022年实际履约量的70%,过湖北省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向其发放2023年度预分配配额。在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后,按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与预分配的配额量不一致的,以最终核定的配额量为准,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实行多退少补。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NO.16 共8个项目!九江市公示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2023年11月13日,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九江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江西八阵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等8个项目入选,名单如下:
来源:九江市发改委
NO.17 《临湘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临湘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湘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以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首要,以能源绿色转型为关键,以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为抓手,全力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奋力谱写临湘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积极探索湿地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和能耗补偿机制,通过创新碳汇交易场景、丰富碳汇金融体系完善碳汇计量方法学,推动建立重点领域和意向企业“碳账户”,引导高能耗企业购买湿地碳汇指标,对有减碳、零碳需求的企业逐步放开湿地碳汇交易功能。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开发与零碳技术、负碳技术、绿氢制取技术、绿氢与二氧化碳利用转化的耦合技术研究。
来源:临湘市人民政府
NO.18 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名单
2023年11月1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印发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目标明确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区)、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20个左右低碳近零碳排放县(区)、园区,在低碳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县(区)、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其中试点任务提到,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广碳标签,探索开展绿色低碳产品、碳足迹认证和应用。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NO.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公告
2023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名单。名单包括: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路径研究、国际碳关税机制的趋势和影响研究、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研究等19个课题。
来源:国家发改委
NO.20 朔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3年11月13日,朔州市发改委发布《朔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双1600万千瓦”电力外送基地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研究测算重点行业产业链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行碳 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碳管理。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支持重点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国家要求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创建工程,探索建立碳普惠制推广平台。积极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按照《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和制定符合朔州实际、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
来源:朔州市发改委
NO.21 甘肃贯彻落实<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全省实际,迅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相关标准化机构、认证从业机构、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大认证依据标准研究力度,促进认证技术创新发展,鼓励认证机构与产学研用等各方面紧密协作,大力开展涉碳类认证技术研究,创新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绿色低碳认证项目,增加认证制度供给。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NO.22 天津科学技术局开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蓝皮书(2023)》技术征集工作
2023年11月14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蓝皮书(2023)》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征集领域包括碳达峰碳中和、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高效利用等相关技术成果。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NO.23 9部门共同印发《蚌埠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15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蚌埠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2060年阶段性主要目标任务,从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行动、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进行了明确,按照贯彻落实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加快布局碳清除标准体系、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完善计量技术体系、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计量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任务。旨在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的标准计量协同发展机制,加强整体部署,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主要目标和各阶段任务,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有序推进,有力有效落实。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NO.24 安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1月12日,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任务明确锚定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产业结构和能源效率两个着力点,实施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节能提效助力减碳、绿色体系协同减碳、资源循环利用减碳、绿色低碳创新应用、绿色制造数字赋能六大行动,推进结构降碳、节能降碳、协同降碳、循环降碳。其中提出,探索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我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来源:安庆市经信局
NO.2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2023年11月13日,河南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到2025年,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探索建立以指标分配、数据核查、效益评价、指标交易、能耗预算、能耗预警重点的“六位一体”体系,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能需求。积极推进用能权交易,明确实施能效标杆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以能耗增量调控为主实施用能权指标交易,推动能耗要素向优质企业、项目流动和集聚。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鼓励企业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形成的节能量进入用能权市场交易,降低企业节能改造成本。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
NO.26 CCER配套制度正式发布并实施!
2023年11月16日,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意味着碳减排项目将可以据此实施参与碳交易。根据文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所属行业领域包括能源产业(可再生/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电力、热力或燃气,或在能源生产活动中采取能效提升、低碳电力、燃料/原料转换等减排技术和措施;也包括能源需求端的:在能源需求侧采取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效提升、燃料/原料转换等需求侧响应技术和管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碳捕集、利用和/或封存:二氧化碳的捕集、利用和/或封存等等。
来源: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NO.27 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印发
2023年11月16日,四川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方案》主要目标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大幅下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70万千瓦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围绕五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减污降碳措施,其中,积极探索开展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统筹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融入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施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咨询、检测、核查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实施碳排放数据“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的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履约制度。
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NO.28 石家庄市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14日,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石家庄市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节能降碳数字赋能,发挥企业能源管控中心作用,用数字化手段优化能源利用,提升能源效率和企业效益。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的探索应用,追踪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开展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行业环保绩效创A,到2025年行业重点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标准,鼓励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开展碳排放核算,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
来源:石家庄工信局
NO.29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配套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交易市场制度基础,规范市场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和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三项制度》发布后,要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指导有关机构做好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不断健全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并推动制度落实。要指导加快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组建,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全力做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
NO.30 300万吨!2022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
2023年11月16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本次配额有偿发放的数量为300万吨,发放时间为11月30日(周四)上午9:30—11:30。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NO.31 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11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碳金融产品更加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建立完善碳金融项目库,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认定评价标准,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入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为金融要素精准保障提供支撑,建立碳普惠服务体系,加大碳普惠平台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远期、碳租售等碳金融产品创新。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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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量全国第一!截至今年9月30日,山东累计成交额19.36亿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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