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运营公司2020年度
“5.12安全隐患排查日”行动
督查纪实
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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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以“5·12”安全隐患排查日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运营公司各项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省高速运营公司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成立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小组对西宁、海东、湟源、海北和黄化分公司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
细检查
督查小组以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形式,查看安全管理运行资料,抽查各基层单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的实际效果;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物资的储配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查记录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及时整改
督查组对现场发现的个别重点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新站点燃气设施设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函至省交建公司,推进解决。恢复收费后收费运营保通工作中车道及行车、上岗员工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整改。
紧扣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督查组对各分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与整改措施:
一是各分公司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意见,严把整改质量。
二是加强收费站广场、监控分中心和隧道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办公区域的电气化安全监管。
三是加强运营安全岗位人员责任心,监督提升监控人员路网监测水平和应急响应处置和出行信息服务工作。
四是针对恢复收费后车流、客流增长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不断完善新开通站点保通、安全等各类应急预案,丰富应急处置经验。
务求实效
跟踪整改
促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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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督查,共检查基层单位15家,查出重点隐患6件,检查发现四大类50多项安全隐患。
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公司按照“三定原则”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要求各单位无力整改的将整改措施和意见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督查组下一步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丨张芙娟
稿件来源丨路网安全运行部
编 辑丨黄 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