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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社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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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建用并举、以用促建,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补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布局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数字经济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促进产业繁荣、激发创新活力,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旅游、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云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入全国领先行列,成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成新一代信息网络。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优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提升国际通信枢纽能力,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打造创新应用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重点基础平台,行业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传统基建升级样板。交通、能源、物流、水利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补齐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发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形成新基建行业融合示范标杆。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产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建立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项召集人的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要素资源配置等,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全省统筹规划、协调布局,避免一拥而上、重复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考评机制,推动有关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依托绿色能源优势,积极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高端产业落地,加快数据中心、5G等载能项目建设,带动绿色能源本地化消纳,推动云南由“绿色能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转型。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丰富交易模式,简化交易流程。开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简化电力接入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强化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重要公用事业项目用电的安全可靠供应。支持具备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单独装表建户,加大转供电向直供电改造力度,力争3年内完成应改尽改。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
各级政府要将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土地指标的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高效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各级政府要将通信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两个环节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审核机制。支持通信管理部门加快出台建筑物、市政设施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地方标准和光纤到户地方标准。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及财政直接(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基础管线和各类基站共建共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季度梳理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社区资源开放需求清单报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政府连续3年每年总共统筹安排100亿元,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用于支持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公益性项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经营性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照有关规定对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行业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对重点行业的全国一流标杆项目给予补助。鼓励全省各类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建立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信贷专项,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并给予利率优惠。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推介,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建立适应新型基础设施有关技术的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支持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关键设备安全水平。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深度有序开放,促进政企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
资料: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