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里有小伙伴们讨论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有小伙伴咨询,核定征收不需要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吧?也有小伙伴认为定期定额应该填写B表,也有小伙伴分不清楚到底要填写哪几张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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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适用对象
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申报流程
下载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注册。注册共有五步: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登录系统后,点击“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核对所属期、企业类型、征收方式等基本信息后,输入当期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进入预缴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1、2、3行数据根据步骤二自动带出)

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系统提示如下,点击“是”后,预缴申报记录保存成功。

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信息,查看是否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如果涉及缴税,点击“网上缴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报送期限
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申报流程(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为例)
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第三步: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优惠信息。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左侧【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

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和扫码缴税,选择缴款方式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弹出二次确认后,点击【确定】按钮后会跳转至对应的缴款页面。

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小编提醒:不管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只要有两处经营所得都应该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写C表。
报送期限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申报流程
纳税人实名注册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页面。
申报年度选择 “2022”,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自行选择汇缴地,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某A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下面是2022年的经营情况:
2022年个体户经营情况数据 |
|
营业收入 |
180万 |
营业成本 |
105万 |
税金及附加 |
7万 |
销售费用 |
10.5万 |
管理费用 |
18万 |
财务费用 |
0.3万 |
说明:
税金及附加,包含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8万;
销售费用中,其中业务宣传费4万,其他销售费用6.5万;
管理费用,其中某A的工资薪金4.8万,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10.8万,职工福利费1万,业务招待费2.5万,其他管理费用0.2万);
其他支出0.5万为行政性罚款支出;
除以上经营所得外,未取得综合所得。
2022年,某A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1.248万(养老0.96万,医疗0.288万,)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其中子女教育1.2万,赡养老人1.2万,住房贷款利息1.2万)。
【第一步】计算利润总额
经营所得利润总额=180-105-7-10.5-18-0.3-0.5=38.7万。
【第二步】调整
职工福利费调整:
扣除限额=10.8×14%=1.512,实际发生额1万元,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宣传费调整:
扣除限额=180×15%=27,实际发生额4万,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调整:
2.5×60%=1.5万,180×5‰=0.9,2.5-0.9=1.6万,需要调增1.6万元。
【第三步】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业主某A工资4.8万;
(2)行政性罚款支出0.5万;
(3)个人所得税款2.8万。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38.7+1.6+4.8+0.5+2.8-6-1.248-3.6=37.552万;
对应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
应纳税额=37.552×30%-4.05=7.2156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37.552万未超过100万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税的优惠。
减免税额=(37.552×30%-4.05)*(1-50%)=3.6078万元
适用经营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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