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
http://gjj.lishui.gov.cn/art/2025/3/11/art_1229715490_2547221.html
《通知》明确:
一、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从100万元上调为13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从60万元上调为90万元。
二、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三、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自2025年4月1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前36期还款享有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15%。


来源:
https://gjj.nanning.gov.cn/xxgk/zdxzjchgfxwj/t6268039.html
1.对存在公积金贷款逾期的缴存职工设置提取要求,要求应先清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2.对于办理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应优先使用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
3.增加了非住房贷款方式(即全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购买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提取的要求。
4.进一步明确了除配偶外,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且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占有的产权份额核定。
此外,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修订)》,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
https://gjj.nanning.gov.cn/xxgk/zdxzjchgfxwj/t6267994.html
一、完善个人自愿缴存对象范围的规定;
3月11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

一、优化调整拆迁安置贷款政策
●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首套申请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30%确定,二套改善型申请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
三、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人购买首套住房及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均不低于20%。
四、支持加装共享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