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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 用友好会计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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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赶紧收藏这7张表:


01
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2
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3
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图片


04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05
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06
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07
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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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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