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各路段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过收费站点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
一、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
二、对《目录》范围内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三、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备注:
2010年12月1日新增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温馨提示
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请于”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预约。
青海高速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