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089023.html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228434.html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232902.html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申报时间:2022年9月5日- 2022年9月26日(截至20:00)
申报对象: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载体(即“重点企业研究院”)。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即重点企业研究院依托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9-2021年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21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二)拥有至少一个已通过验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重点实验室、深圳市工程实验室、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工程研究中心或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事后资助类的无需通过验收);
(三)申请单位2020-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投入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应超过5亿元,且每年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
2.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应超过5亿元,且每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专项审计的研发费用<需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均应超过4000万元;
3.属于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的依托单位,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应超过1亿元,且每年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
(四)2019-2021年在重点企业研究院申请领域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30件;
2.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植物新品种研究、非软件开发类的,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20件;
3.属于药品研发(仅限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子领域)的,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5件;
以上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非自主研发方式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得超过总量的30%;
(五)聘用的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应当在申请领域具有高学术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聘用的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以上人数不低于总数的30%,具有高学术水平人数不少于10名;院长和专职研发人员均应当在重点企业研究院全职工作;
(六)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用房面积应当在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原值不低于4000万元(软件类的依托单位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现值可以不低于1500 万元或者原值不低于3000 万元);
(七)申请单位、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和核心研发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资助金额:对经认定的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照依托单位上两个年度平均投入研发经费(应当为依托单位实际投入重点企业研究院的自有资金,不包括各级财政资助资金)的25%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集成电路专项扶持项目
发布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申请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以下同此)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
(4)上一年(指“上一年度”)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企业2019年、2020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
发布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项目为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并已获得市级资助;
3. 项目正常开展。
专利奖配套扶持
发布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2.上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励。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发布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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