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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7点左右,深圳市南山区地铁科技大厦项目幕墙工程发生一起吊篮倾覆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目前已造成一死一伤。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事故调查及处置。

督查组检查在建工地
目前,事故工地被责令全面停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被红色警示。同时对涉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住建局报监的项目进行全面停工整改;启动两法衔接程序。南山公安分局已对涉嫌在该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责任的黄某、李某新、徐某优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细数那些年的吊篮事故,真的应该引起重视了
去年某天,几乎在同一时间,在中国的两个城市,分别有两起吊车+吊篮的事故报道,包括吊车司机在内,这会是十几个家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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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在湖北省荆州市市区的北京中路美佳华购物广场,三名正在安装广告牌的工人从高空坠落。
事发后,当地记者遂行核实。他们从市交警二大队获悉,事故发生时,三名工作人员站在吊篮里,被吊车吊起,准备施工作业,可能是要安装广告牌之类的。
上午9点25分,工作人员被吊起两层楼高度时,钢丝绳断了,吊车也随后翻了,从空中砸下来。
根路过市民拍摄下的现场视频截图,工作人员掉下来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吊篮则落在工作人员附近。市二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后,迅速拨打120,设置警戒区,维持现场秩序。9时30分,三名受伤的工作人员被救护车送往一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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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10时许,在淮河东路都梁大药房门前,一台吊车载送唐某某、齐某至楼顶更换该楼上广告牌时,吊车突发机械故障,吊篮坠落地面,致唐某死亡,齐某受伤。事发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开展伤者救助和事件调查工作。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至目前,两则新闻的后续进展并不明朗。
相同的“吊车+吊篮”的高空作业手段,重复发生的悲剧,一再在这个高空作业的灰色地带上演。
检索中文互联网,检索中文工程机械的朋友圈。不难发现,近年来有迹可循的改装“吊车+吊篮”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的事故非常多。





大多数情况下,无论社会舆论,还是行业舆论,面对此类“吊车”+“吊篮”的高空作业坠亡事件大都忽视了一个最最最重点的要素。
那就是,吊车不能改装吊篮吊人作业。
根据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5.1.2 安全技术要求5.1.2.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如果违规操作致使事故发生了,相关方会负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受害人,参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在上,中国高空机械工程提醒大家,警钟长鸣。

吊车+吊篮



进一步看,在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标准下,再坚固的设备与机械,若失去了规则与法律的保护都将是危险的。
参考以下载具,均属于违规改装。中国高空机械工程呼吁,请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专业高空作业平台、车辆进行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第一,且行且珍惜。
来源:南方都市报 腾讯大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