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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27日选房!坪山第三批次可选房源816套(附学校情况)

25日-27日选房!坪山第三批次可选房源816套(附学校情况) 圳安居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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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配租通告》,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共816套。
各项目学校情况请点击以下图标链接查看:
(一)选房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第一批次选房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0日)

第二批次选房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3日)

官方通告原文

🔗http://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content/11/11917/post_11917354.html#16835
标题: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第三批次)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次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共816套。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根据核查结果,第三批次合格认租家庭共1741户,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选房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及递补选房家庭名单。各序位中选房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即,排名1~816位的为入围选房家庭,排名817~1632位的为候补入围选房家庭,排名为1633及之后为递补选房家庭。

  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3。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5。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配租房源存在腾退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我中心已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本批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项目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自愿选定低于其认租时对应户型房源且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册处理。同时认租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合格认租家庭,如已选定某一认租项目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再符合其他认租项目的认租资格。

  (五)选房过程中,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时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

  (六)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三批次)

  2.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三批次)

  3.递补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第三批次)

  4.选房排期表

  5.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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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住建局教育局等政府网站和媒体

(如属原创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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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
01

初审名单已公示,待签约

福田补租共2000套公租房(第一批)配租通告

02

初审2231户11月25日-29日公示

福田补租共2000套公租房(第二批)配租通告

03

第三批1731套,19日至28日线上选房

龙华19项目共2485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4

第二批24日至31日正式选房

南山4项目共307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5

12月25日开始选房

光明8项目共355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6

12月24日-25日选房

大鹏3项目共123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7

第三批次12月25日-27日选房

坪山11项目共1087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8

11月27日9:00-12月3日18:00认租

光明润明居512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09

待初审名单公示

宝安16项目82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在册烈士遗属、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

10

23日第一批次

宝安18项目887套公租房配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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