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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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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告原文
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盘龙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盘龙苑项目认租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和《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盘龙苑项目配租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有关规定,现将安居盘龙苑项目选房名单、选房排位、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盘龙苑项目认租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终审合格认租家庭1659户。经复核,3户认租家庭不再符合选房条件,故最终合格认租家庭为1656户,其中,两房合格认租家庭641户;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家庭1015户。
合格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至附件6。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4月28日,房源选完即止。
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详见附件7。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B栋(候机楼旁)三楼多媒体会议中心。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所在队列及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认租户型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安居盘龙苑项目由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由申请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租金和押金收取等由运营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入住手续在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8。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安居盘龙苑项目所在学区范围内小一初一学位将持续高度紧张,转学插班学位均极度紧张,且相应学校在已达办学规模的年级将无法增加学位供给。根据2024年小一初一学位、转学插班招生情况,各年级学位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所在学区学位不能满足该项目产生的全部学位申请需求。请有学位申请需求的认租家庭在选房前充分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后,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承租该项目。
本项目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坪山区招生政策、学区积分办法、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等其他事项,详见坪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承租该项目房屋后,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请各认租家庭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书》。
(二)申请人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四)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
(六)选房过程中,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时前公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
(七)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分配。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社保、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十)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附件:1.安居盘龙苑项目两房户型第一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2.安居盘龙苑项目两房户型第二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3.安居盘龙苑项目两房户型第三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4.安居盘龙苑项目三房户型第一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5.安居盘龙苑项目三房户型第二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6.安居盘龙苑项目三房户型第三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7.选房排期表
8.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4月25日
●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修正)
● 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教育资讯深圳市
● 配售及配租中的楼盘对应学校
● 学位申请指南
● 转学插班指南
● 学区划分
● 积分办法
● 往年录取积分
保租房系统申请入口: 深圳住建局住房保障页面 https://zjj.sz.gov.cn/ztfw/zfbz/的 “保障型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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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住建局教育局等政府网站和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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