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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套公租房,不限收入财产,预计人人有份!866户合格名单公布

403套公租房,不限收入财产,预计人人有份!866户合格名单公布 圳安居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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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川为圳

据【土川科技】锋哥获悉,盐田区公租房审核合格家庭866户(详见附件1),不合格家庭37户(详见附件2),点“阅读原文”下载名单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月15日。

认租人可在公示期内撤销认租申请,不计入弃选次数。如需撤销认租申请,应于公示期间内(2026年1月15日18:00前)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认租申请。操作路径: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房源信息详见锋哥之前推文 面向新老政!403套公租房明天认租 .



项目信息


官方通告原文


🔗https://www.yantian.gov.cn/ytjsj/gkmlpt/content/12/12595/mpost_12595179.html#17766
标题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了《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通告(住保租〔2025〕052号)》。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903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进行了核查。审核合格家庭866户(详见附件1),不合格家庭37户(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6年1月9日至1月15日,在深圳市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家庭中,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及经相关部门核实证明的特殊家庭的,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认租人对初审不合格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后续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地址: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7楼711室;联系电话:0755-25365153,0755-2536525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53612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现场看房安排

  (一)现场看房时间

  2026年1月10日至1月15日(9:00-11:30、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二)项目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看房注意事项

  1.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2.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引。为避免人群拥挤,建议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

  3.看房时,请注意自身安全,不要有攀爬阳台、围栏等不安全行为。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人可在公示期内撤销认租申请,不计入弃选次数。如需撤销认租申请,应于公示期间内(2026年1月15日18:00前)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认租申请。操作路径: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数、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的,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认租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数减少,未如实申报的,如其认租意向中包含超出实际配租面积标准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如仅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标准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

  (五)合格家庭中,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七)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排位名单将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bzxzf/tzgg/)。具体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本次公示内容未尽事宜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阅读原文”下载):

1.2025年度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认租合格名单

  2.2025年度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认租不合格名单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


特别说明:本文由【公众号•圳安居】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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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住建局等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

(如属原创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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