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萧山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萧山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浙里云创
2026-02-25
2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认真落实省政府《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34号),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根据《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和《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浙经信产数〔2025〕99号)要求,贯通“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国家智能工厂培育体系,深化未来工厂培育梯队,现就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PART 1

预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工厂培育、摸排相关工作。

1.组织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审核工作请数字化水平2.0以上的企业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中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相关要求,请于5月7日前登录“浙企智造在线”开展申报,并将附件1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

2.组织开展先进、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摸排相关工作。根据本地区制造业出海情况,请有基础、有意愿共同推进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的企业,请于3月3日前报送附件2相关企业和海外工厂项目名单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

(二)组织开展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根据我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浙江省“未来工厂”分级建设要求(试行)》,按照附件3要求做好省级数字化车间培育入库、省级智能工厂培育入库、未来工厂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1.数字化车间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3-1。

2.智能工厂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3-2。

3.未来工厂试点申报。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杭州、宁波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0家,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各不超过6家,衢州、舟山、丽水各不超过3家。申报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由省经信厅采用集中答辩、专家评审的形式择优遴选,视情开展现场核查,并印发试点企业名单,申报要求见附件3-3。


PART 2

其他事项

(一)相关填报网址

1.基础级智能工厂:请于5月7日前登录“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完成填报,并报送附件1; 

2.海外智能工厂意向名单:请于3月3日前按要求报送附件2;

3.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培育:请于4月30日前登录“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完成填报。

4.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平台咨询:010-64102844,18511115142;

5.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平台咨询:0571-81029660,0571-87056463。

(二)申报咨询

省经信厅数字化处(总结材料、综合咨询)

王  浩,0571-87056293

韩译锋,18543261666(浙政钉)

省技创中心(各类名单、申报指导)

鲁  竞,18358134890

胡忠策,18072806170

区经信局投资科,89616138


附件:(扫描二维码)

1.XX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

2.XX市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

3.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和未来工厂试点申报相关要求

4.《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4日


图片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浙里云创
园区产业服务平台,园区创新服务平台
内容 3087
粉丝 0
浙里云创 园区产业服务平台,园区创新服务平台
总阅读5.7k
粉丝0
内容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