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劳动法要点解析:企业出海用工合规指南
工作时间规范
员工在危害健康场所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6小时、每周36小时;若交替从事危害与非危害健康工作,每日最多工作8小时,但其中危害健康场所逗留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18岁以下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6小时、每周36小时。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每年不得超过20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35小时。
薪资标准
阿根廷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69,500.00 ARS/月。此外,雇主须强制支付“补充年薪”即第13月奖金,其一半应在6月30日前发放,另一半则应在12月18日前发放。
假期制度
年假
员工服务年限决定带薪年假天数:满1年享14天,5年后增至21天,10年增至28天,20年可达35天。16至18岁员工也可享受同等带薪年假。
由企业决定休假安排,且可允许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年假结转使用。未休年假需按日均工资100%发放补偿。
病假
同一雇主连续工作5年以下员工享有每年最多3个月病假;工作超过5年的病假期限可延长至6个月(因工受伤最长可达一年)。
职业疾病病假工资由工作风险保险公司(ART)支付,资金来源于月度社保缴款。
产假
女性员工享有90天带薪产假,含分娩前45天;服务期满一年者可延长至6个月。男性员工享有2天带薪陪产假。
女性员工孕期及产后7个半月内享有哺乳时间保障,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并且该期间职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类型
阿根廷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包含员工信息、职位类别、工作类型、工作时间和薪资标准等要素。
全职与兼职岗位一般签署长期合同,后者薪资按比例核算;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为五年;临时合同有效期上限六个月;季节性岗位通常采用长期雇佣模式。
试用期规定
新聘员工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固定期限合同续签无次数限制,但合同期限不可超过五年。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服务年限不足五年的员工辞退需提前三十日告知,超五年则需提六十日。
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离职应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遣散费,之后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增发两周工资。
解雇与裁员流程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解雇原因及日期;禁止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且对怀孕和新婚员工辞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涉及裁员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工部及对应工会组织,并由工会代表员工就终止雇佣条件开展协商谈判。


